近日,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处理要求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新开工工程,要及时赴现场检查场地硬化处理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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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如下: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通道、临时便道以及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场地应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 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cm的配筋混凝土路面,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

  • 工程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自动冲洗平台、沉淀池等设施设备。

  • 在地基基础、土方挖运、室外景观道路等施工阶段和作业区域设置的临时便道应采用铺设路基箱、预制混凝土路面板或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板等方式进行硬化处理。

  • 地下结构逆作法施工场地应全部采用现浇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处理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单位做好组织协调,保证相关措施费用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