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安质监总站《关于发布<2022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22〕14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22〕18号)要求,结合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关文件精神,为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责任,推进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2022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检查范围及数量

     此次督查范围覆盖本市16个地区以及自贸和临港2个特定地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每地区抽取2个共计36个工地实施督查。同时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突出、安全管理缺位的工地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检查重点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情况。

3.有关脚手架构件的管理使用情况。

4.推进落实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的情况。

5.落实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和常态化管控情况。

6.防汛防台各项举措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2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预计8月开始至11月结束

四、检查处置

     按照要求,年度检查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情况,将要求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廉政要求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将严格执行总站《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相关要求,按规定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向被检查单位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反馈表》,严格纪律约束,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