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11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要求,结合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打好施工现场疫情“歼灭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本省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一)自即日起,海口市住建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本地区各建筑工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核酸检测。除海口外的市县视情协调属地疫情指挥部鼓励建设工地人员积极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工程项目出现新冠肺炎确诊、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项目部应主动联系配合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确保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同时做好过程防护,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三)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做好疫情防控预案,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部门和监督机构报告,按疾控部门要求对相关项目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开展防疫消杀,除必须连续施工的特殊工艺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二、执行为期一周封闭管理

(一)自即日起,海口地区全面实施建筑工地为期一周的全封闭管理,除海口外的市县按照属地疫情指挥部要求视情实施全封闭管理。所有建筑工地人员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

(二)非必要不增加新人员,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生活区、办公区在工地之外的,非必要不外出。同时应做好途中闭环管理,并统一安排接送。

(四)材料进场应设置专用过渡区域,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一)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应配合属地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自查,加强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等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执行落实“封闭式”管理等措施不力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应加强值班值守,于每日20点前将疫情统计情况、排查情况及核酸检测统计情况等报送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将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并另行通知。省住建厅联系人:朱一能、杜俊辉,65338732    

附件: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基本情况汇总表(编辑时下载不了,附官方二维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