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300万元以上工程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已开工未提供的应在30日内补齐

7月6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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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反反复复,大中小开发商们资金链纷纷断裂,地方融资平台资金难以为继。您的工程垫资了吗?拖欠了吗?停工了吗?审而不决了吗?您想解决如下工程款拖欠问题吗:

1、如何确保垫资款安全?

2、发包人拖欠进度款如何应对?

3、发包人拒绝索赔款如何应对?

4、如何在竣工前谈判结算工程款?

5、如何诉讼追讨结算工程款?

6、如何确保收回竣工结算款?

为此,度川公司将于8月20-21日(19日报到)在成都举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应对与结算实务培训班》(点击可查看详情)。欢迎各大建筑施工企业参加。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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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行为,参照河南、四川、安徽、云南以及深圳等地先进做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相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8月6日前反馈。为便于及时沟通对接,修改意见和建议要注明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angshuai@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51765156

附件: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6日

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