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青海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安办〔2022〕35号)精神,为做好全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2022年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青海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安办〔2022〕35号)精神,紧紧围绕城镇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全省住建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健全安全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作出了住建行业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同时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宣传平台宣传等方式,学习《青海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3年)》《青海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会三卡”(安全生产班前会、安全检查提示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应急处置信息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做到“三个一”安全教育管理(每日早晨不少于10分钟组织一次工人安全教育,每周一组织工人开展一次自我检视,每月第一天组织管理人员报告一次安全责任履职情况)。

(二)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法专题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积极开展四大活动,培育厚植安全生产文化。

一是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以学习“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应急科普系列动画片”为抓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线上线下活动。

二是参加“安全生产大家谈”网络话题讨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录制视频,通过相关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进行宣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并参与“安全生产大家谈”网络话题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三是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省上下共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地区防疫工作实际,以线上、线下为主要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灵活选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咨询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安全体验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针对住建领域各类风险隐患,至少开展1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督促企业、项目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扎实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企业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特别是对于近年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真正让安全生产理念入心入脑,真正汲取事故教训,真正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积极处置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五)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化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风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将风险管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厅印发的《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及《指导手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研究具体落实举措,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企业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类别、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应急救援与处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计划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明确组织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制定方案计划,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二)创新工作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好主题宣讲教育、安全警示教育、知识宣传普及、安全排查整治等灵活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作业人员。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营造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活动实效。要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州要确定一名活动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跟踪调度、影音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活动开展期间,各联络员于每周四下午18时前将本地区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监管处。

各市州于2022年6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监管处。于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活动图片、视频资料。

联 系 人:刘杰  联系电话:0971-611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