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住建局发布《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不得指派有发热、咳嗽等症状、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不符合疫情管控要求的人员参与招投标。

  • 招标人应实时跟踪疫情发展变化,非紧急招标项目,可视情延后进行。项目评标(定标)环节一般不得设置现场答辩环节。

  • 市外来(返)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因疫情原因,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期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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