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计算方法
 ( 1 )强度
 受弯构件的强度有四种: 1 )抗弯强度; 2 )抗剪强度; 3 )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局部承压强度; 4 )折算应力。前两种在受弯构件的计算中通常都需进行,而后两种只在规定情况下才需进行计算。
1 )抗弯强度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考虑腹板屈曲后强度者见规范第 4 . 4 . 1 条),其抗弯强度应按式( 6 -29 )计算:

式中 Mx 、My― 绕 x 轴和 y 轴(对工字形截面 x 轴为强轴, y 轴为弱轴)同一地点同一荷载产生的弯矩设计值;
Wnx 、 Wny ― 对 x 轴和 y 轴的净截面弹性截面模量;
γx 、γy ― 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对工字形截面,γx =1 . 05 、γy =1 . 20 ;对箱形截面,γx=γy =1 . 05 ;对其他截面,可按规范表 5 . 2 . 1 .采用;
f一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见规范表 3 . 4 . 1 -1 )。
当为单向弯曲时,即当My=0时,式( 6-29 )成为:

 规范中还规定在下列两个情况下应取γx=γy =1.0:一是当需计算疲劳时,二是当工字形截面受压翼缘板的自由外伸宽度与其厚度之比大于13而不超过15时(fy为钢材的屈服点,以“ N / mm2 计)。
  2 )抗剪强度
 在主平面内受弯的实腹构件应按式( 6 -31 )计算:

式中 V ― 所计算截面沿腹板方向作用的剪力,
Ix ― 所计算截面对主轴 x 的毛截面惯性矩;
fv ― 钢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见规范表 3 . 4 . 1-1 )。  3 )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局部承压强度
  ( a )腹板计算高度 h0 对轧制型钢梁:计算高度是指腹板与上、下两翼缘相接处两内弧起点间的距离(见图 6-34 ) , h0= h 一 2 ( t + r ) ;对焊接板梁:计算高度即为腹板高度,即 h0=hw。对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板梁: h0是上、下翼缘与腹板连接的最近两螺栓线间的距离。

 ( b )局部承压强度
 当梁的翼缘受有沿腹板平面作用并指向腹板的集中荷载,且该荷载处又未设置支承加劲肋时,邻近荷载作用处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将受到较大的局部承压应力。为了避免该处腹板产生局部屈服,规范中要求按式( 6-32 )验算该处的承压强度:

 式中(参阅图 6-35 ) F一一集中荷载,对动力荷载应乘以动力系数;
 ψ― 用于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时的集中荷载增大系数,取ψ=1 . 35 ; 对其他梁,ψ=1.0;
  lz― 集中荷载在腹板计算高度上的假定分布长度,按式( 6-33 )计算:
 式中 a ― 集中荷载沿梁跨度方向的支承长度,对吊车梁的轮压,可取 a=50mm ;
 hy― 梁顶面至所计算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的距离;
 hR― 轨道的高度,当无轨道时,hR=0。
 当验算支座处腹板计算高度下边缘处的局部承压强度时,应取 F=R 和ψ=1 . 0 。集中反力 R 的假定分布长度应根据支座的具体位置确定,如图 6-34 所示的支座布置,可取lz=a+2.5hy。
4 )折算应力
在连续板梁的支座处或简支板梁翼缘截面改变处,腹板计算高度边缘常同时受到较大的正应力、剪应力和局部压应力,或同时受到较大的正应力和剪应力(见图 6-35 ) ,使该点处在复杂应力状态。为此应按式( 6-34 )验算该点的折算应力:

  式中σ、τ、σc― 腹板计算高度同一点上同时产生的正应力、剪应力和局部压应力。σ和σc以拉应力为正值,压应力为负值。考虑到需验算折算应力的部位只是梁的局部区域,故式( 6 -34 )中引人了大于 1 的强度设计值增大系数β1。当σ与σc异号时,其塑性变形能力高于σ和σc同号时,故规定β1为:
  当σ与σc异号,取β1=1.20 ;
  当σ与σc同号或σc=0时,取β1=1.10。
  图 6-35 所示为某连续板梁的中间支座,在支座截面上负弯矩 M 和剪力 V 均是梁整跨上的最大值。在图中支座处腹板计算高度下边缘的 a 点,其正应力口虽略小于边缘纤维处的,σmax,但 a 处τ值较大。在支座集中反力 R 作用下, a 点又有较大的局部压应力 σc,且σc和σ同属压应力,因而 a 点属上文所指同时受到较大正应力、剪应力和局部压应力而应验算折算应力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