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剧院的观众席应按每400个座位设一个轮椅席(0.8×1.1)。
  2.视力残疾人的导盲杖的摆动波长为0.9~1.5米。
  3.肢体残疾人用双拐水平行进时的宽度约为0.95米。
  4.塔式高层建筑与板式高层相比,具有体形系数小,冬季耗热量少并且夏季通风散热好,节能好。
  5.大型医院建筑常以群体的形式出现原因是:根据不同功能特点分散布置,有利于组织不同的流线、争取较好的通风和朝向、防止交叉感染。
  6.影响建筑日照的因素有地理纬度、日照间距、冬季太阳的高度角和方位角。
  7.太阳能采暖建筑一般分为主动式和被动式
  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5.3.1-3基地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3%,其坡长不应大于5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2%,其坡长不应大于100m;横坡应为1%~2%;
  9.残疾人使用的道路及建筑物规范道路纵坡<2.5%;道路宽度≥2.5M
  10.不设人行道栏杆的商业街缘石坡道间距≤100M;单面坡缘石道坡度不应大于1:20;扇形单面缘石坡道下口宽度≥1.5M;在转角处单面直线宽≥2.0M;三面坡不应大于1:12坡度;宽≥1.2M;坡道中缘石外露高≤20;凸条停步块材路宽≥0.6M;人行道中的地下管线井盖必须与地面接平,不得用蓖式井盖;侵入人行道上空的物件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2米;人行横道与缘石坡道处不得设雨水口。
  11.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梯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踏步0.3×0.15;数量不超过18级;休息平台宽1.5米且不小于梯段宽;梯道、坡道、走道净高均不得低于2.2米;扶手高应为0.9米,设下层的为0.7米;坡道坡度≤1:12,特殊困难处≤1:10,每升高1.8米或转弯处设长度≥2米的平台。
  12.无障碍入口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13.建筑人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大中型公建、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2.0;其他≥1.5。
  14.方便残疾人通行的入口坡道宽度0.9M;坡度1:12;每段坡长9M;每段升起的最大高度0.75M;中间休息平台深≥1.2米;转弯处平台深≥1.5米; 起止点留有≥1.5米轮椅缓冲带。
  15.残疾道扶手高度0.85M,0.65M、扶手应保持连贯、起点、终点应水平延伸0.3M;扶手内侧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为40——50mm;
  16.供一辆轮椅通过的走道净宽1.2M;供一人一辆轮椅通过的走道净宽1.5M;供二辆轮椅通过的走道净宽1.8M。
  17.出入口设两道门时,门扇开启后应留有不少于1.2米的轮椅通行净距(大型公共建筑中高层建筑1.5米)。
  18.轮椅通行的门洞门扇开启的最小净宽0.8M;自动门最小净宽1.0米。
  19.轮椅通行最小宽度:大型公建走道≥1.8米,中小型公建走道、建筑基地人行通道≥1.5米;居住建筑走廊≥1.2米,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0.9米。
  20.门扇走道开启的凹室不应小于1.3(0.8+0.5)×0.9。  21.无障碍主要对象是视力残疾、住拐杖、坐轮椅者。
  22.残疾人使用的电梯:候梯厅面积不应小于1.5×1.5;电梯门开启后净宽不应小于0.8M、电梯轿厢面积不小于1.4×1.1。
  23.残疾厕所设有足够的轮椅面积、设隔间、设安全抓手、设置坐式大便器;小便器下口离地高度不应大于500;小便器前应有760×1220mm的活动空间;洗脸盆应有1.1m×0.8m活动空间。
  24.残疾人使用的出入口:宜靠近电梯厅;室内外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接;内外应留有1.5×1.5平坦的轮椅回转面积;出入口设有两道门时,门扇开启后应留有不小于1.2M的轮椅通行净距。
  25.县级及以上的政府机关与司法部门,必须设置无障碍专用厕所。
  26.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建筑,每50套住房宜设两套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套型。
  27.残疾人通行的门不得采用旋转门。
  28.卫生间室内外地面不应有高差,厕所内应留有1.5×1.5的轮椅回旋面积,隔间门大于0.8。
  29.坡道地面应平整、宜采用不滑及不易松动的表面材料。
  30.残疾人机动车停车位应布置在进出方便地段并靠近人行通路,其车位一侧应留有不小于1.2米宽的轮椅通道,并应有明显标志
  31.食堂、报告厅、影剧院及体育场等建筑的轮椅席位(0.8×1.1)应布置在便于疏散的出入口附近。
  残疾人国际通用标志牌的应用有:指示建筑物出入口及安全出口;指示建筑物内、外通道;指示专业空间位置。
  32.建筑防火等级分为四级。
  33.一、二级除二级吊顶用难燃材料其他全部采用非燃材料。
  34.钢材的耐火极限为0.25小时。
  35.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耐火等级为普通混凝土的1/2。
  36.综合楼的定义是: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37.高级住宅是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
  38.高层建筑的地下室的耐火等级是一级。
  39.甲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是1.2小时;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是0.9小时;丙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是0.6小时。
  40.高层建筑使用丙类液体燃料,储油罐直埋于建筑或裙房附近,在面向油罐的一面4米内建筑外墙为防火墙时,油罐总储量不超过15M3时,油罐和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限。  41.两座高层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比较低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墙为不开门窗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42.高层主体之间防火间距13M;高层与裙房之间防火间距9M;高层附属房与高层附属房防火间距为6M;高层主体与其他建筑一、二级耐火防火间距为13M;高层附属房与其他民用建筑一二、三、四级耐火防火间距为9M、11M、14M;高层附属房与其他民用建筑一二、三、四级耐火防火间距为6M、7M、9M。主体与丙类一、二级厂房防火间距为20M;主体与丙类三、四级耐火防火间距为25M;主体与丁类一、二级厂房防火间距为15M;主体与丁类三、四级耐火防火间距为18M。
  43.高层内院或天井,当短边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高层民用建筑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供消防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4.穿过高层的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应小于4M。
  45.一类高层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是1000M2;二类高层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是1500M2;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是500M2
  46.多层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防火分区2500M2;多层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防火分区1200M2;多层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防火分区600M2;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是500M2。一栋高层与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分隔,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是5000M2
  47.规范没有对通风及空调机房的门提出防火门要求。
  48.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开启方向不限。
  49.高层塔式住宅只设一座防烟楼梯和消防电梯时,每层面积不超过650M2
  50.高层住宅户门不应直接开向电梯间前室,确有困难,可部分户门开向前室,采用乙级防火门。
  51.标准层超过1000M2的超高层公共建筑,屋顶宜设直升飞机停机坪。
  52.一级建筑使用年限为5年以上;二级建筑使用年限为25年;三级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四级建筑使用年限为100年以下。
  53.架空电力线距甲乙类厂房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丙级1.2倍。
  54.1KV以下的电力线于建筑物垂直距离2.5,地面6,树木1,行车道路6米;水平距离1米。
  55.高于24M为高层(不含24M单层);高于100M为超高层。
  56.厕所浴室地面略低于走道20-50,≥0.5%的坡度坡向地漏。
  57.洗脸盆、盥洗槽水嘴中距≥0.7M;距墙≥0.55M。
  58.小便器中距≥0.65M。
  59.《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14.4烟道和通风道应伸出屋面,伸出高度应有利烟气扩散,并应根据屋面形式、排出口周围遮挡物的高度、距离和积雪深度确定。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0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坡屋面伸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距屋脊小于1.50m时,应高出屋脊0.60m; 2、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距屋脊1.50~3.00m时,应高于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0.60m; 3、 烟道和通风道中心线趴屋脊大于3m时,其顶部同屋脊的连线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不应大于10°,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于0.60m。
  60.采光口上部有>1.0M的阳台时,其采光面积按70%计。  61.水平天窗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面积的2.5倍计算。
  62.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居室浴室厕所≥1/20;厨房≥1/10,并不得小于0.8M2
  63.噪声标准卧室50昼-40夜;一般室为55-45分贝;有音质要求的为40分贝。
  64.学校主要房间净高:小学教室3.1米;中学教室和实验室3.4米;合班教室3.6米;辅助用房3.1米;办公室2.8米。
  65.绿化用地:中师2㎡/生;中学1㎡/生;小学0.5㎡/生。
  66.运动场小学每生2.3㎡;中学每生3.3㎡。
  67.南向普通教室日照宜为2小时。
  68.小学规模以12-24班为宜;农村可设6班;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规模以18-24班为宜;大城市密集人口可30班;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69.课桌排距:小学850(合班800),中学900(合班850),纵向走道宽度550(合班900),课桌与墙净距120(合班550)
  70.第一排课桌距黑板2000(合班2500),最后一排课桌后沿到黑板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中学8500(合班18000)。
  71.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中学不宜小于4000;黑板下沿与讲台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中学宜为1000-1100;讲台两边至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宽度不应小于650,高度宜为200
  72.教室灯具距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米,灯管排列应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的方向布置。
  73.黑板灯的垂直照度不应低于200LX。
  74.教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并不宜高于1000。
  75.教室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
  76.教学楼走道宽度,内廊2100mm;外廊1800mm;办公室走道宽度为1500mm;外廊栏杆不应低于1100mm。
  77.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合班教室1500。
  78.学校所有房间采光均采用玻地比,除厕所淋浴为1/10;其他全为1/6。
  79.运动场距教学楼最近的厕所超过90米时,可设室外厕所。小学教学楼厕所:女生应按每20人一个大便器(或1000mm长大便槽);男生应按每40人一个大便器(或1000mm长大便槽)和1000mm小便槽;中学教学楼厕:所女生应按每25人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男生应按每50人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和1000mm小便槽;厕所内每90人设一个洗手盆(或600mm长盥洗槽);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宜按每50人设一个饮水器。。
  80.托幼园选址:基地远离各种污染源、四个班以上应有独立基地、服务半径为300m、应设有集中绿化园地,并禁止种植有毒带刺植物、必须设置各班用活动场地,还应设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交通疏散、活动室寝室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日照要充足,地界的南侧应无毗邻的高大建筑物、应远离污染源、应避免在交通繁忙的街道两侧建设、应避开医院。  

  81.幼儿园的规模:小型:5个班以下;中型:6-9个班;大型:10-12个班;托儿所小、中班15-20人/班;大班21-25人/班;幼儿园小班20-25人/班;中班26-30人/班;大班31-35人/班。
  82.乳儿班喂奶室卫生间 配乳室贮藏室
  乳儿班房间使用面积 50-601510 86
  84. 活动室、寝室 卫生间衣帽贮藏音体活动室
  幼儿园用房使用面积50-60 15 990、120、150
  85.幼儿园单侧采光的活动室,进深不宜超过6.0米;浴室应集中、分班的应独立设置。
  86.幼儿园盥洗池的高度为0.5-0.55米,宽度为0.4-0.45米,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米。
  87.幼儿园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在距地0.6-1.2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在距地0.7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门的双面均易平滑、无棱角;不应设门槛和弹簧门;外门易设纱门。
  88.第3.7.2条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五、外门宜设纱门。第3.7.3条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第3.7.4条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第3.7.5条 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89.全园共用活动场地30米跑道、沙坑、水深不超过0.3米的戏水池。
  90.室内电器设置插座必需安置在1.7米以上的位置。
  91.幼儿园应采用低温热水集中采暖,热媒温度不宜超过95-75℃。
  92.幼儿园每班室外游戏场地不应小于60M2
  93.托幼园活动室、寝室净高2.8;音乐活动室的净高3.6米。
  94.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95.阳台、屋顶护拦净高不应小于1.2米,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96.幼儿楼梯踏步150×260;设靠墙扶手高度不应大于0.6米;通道内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活动室、寝室、音体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宽度不应小于1200。
  97.4.1.3 五层及五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4.1.4 电梯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按办公建筑面积每5000M2至少设置1台。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
  98.走道最小净宽

  99.办公楼走道,当高差不足二级踏步时,不应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100.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