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装渣与运输安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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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4-08-13 1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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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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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的出渣运输宜建立工程运输调度,统一指挥,以提高运输效率,确保作业安全。
2、机动车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的专职人员驾驶,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加强责任心,严禁非司机开车,避免发生事故。
3、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各种摘挂作业,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
4、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5、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6、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靠边行走,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7、装碴
⑴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
⑵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⑶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载机(挖掘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以避免机械伤害。
⑷弃碴场弃碴时,设专人指挥倒车;夜间卸碴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8、洞内运输
⑴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翻斗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1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②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③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④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⑤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⑥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⑦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⑧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