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路基挖土方约11565.54立方米,挖石方约17348.31立方米,填土方约23067.29立方米,填石方约34600.93立方米,场内土石方无法平衡,扣除清表、清淤工程量,需场外取土场借合格填料约12万立方米进行回填,取土场运距暂定6km,具体运距待取土场具体位置确定后,根据实际路线长度由各方共同测定作为计量结算的依据。
全线以填方路基为主,最高填土高度约12米。挖方路段无高切边坡,挖方最多高度约8米,路基开挖分段分台阶进行,台阶高度为2~3米,确保开挖时上部边坡的稳定。填土地段的表面不得有积水,并应保持适当干燥,填土层应分层夯实。每层填土厚度不应超过3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