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检查原始记录及汇总表整理结果,本基坑共钻直径 1.25 米钻孔灌注桩 6根,总延长187.53米,平均钻孔深 31.26 米,(由承台底算起,至钻孔底的实际长度),其中第 6号桩最短入土 31.02 米,第 5 号最长入土 31.73 米,基坑中心里程为K10+833.16米,较设计值 +2 毫米,钻孔桩数和钻孔平均深度均符合设计要求;
2.钻孔桩内已安放钢筋笼填充 C20 级水下混凝土,质量合格。
3.所挖基坑标高 180.63 米,平土夯实至标高 180.63 米,基底已(未)夯填碎石厚度 10 厘米,坑底土壤为 细砂土 ,根据钻探资料基坑底以下该层土壤深度为 20.2 米,桩尖处土壤为 粘砂土 ,桩尖下该层土壤深度 6.7 米,其下层土壤为 中砂,深度 13米。(必要时附桩基展开面)。
4.按照设计本墩(台)钻孔承载力,结合钻探资料及垂直静载试验的判断,认为钻孔桩承载力合乎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