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路线调查与评价

1.1 路线调查内容、方法

1、收集原路竣工文件和相关勘察设计技术总结等资料。

2、运营期间的交通组成和运行速度。

3、运营期间的交通事故调查。

4、对于原路的几何形态现状进行测量,包括平面线形和纵面线形。

5、 原路平面线形测量采点要求

⑴ 对于整体式拼接方式的平面线形测量应在左、右幅中央分隔带边缘和硬路肩外边缘 布设测点,左、右幅的测点宜基本位于同一断面上。

⑵ 测点纵向间距一般可为20~25m,半径较小的圆曲线路段和特殊路基路段应适当加 密。

⑶ 明式构造物(桥梁、桥式通道、主线上跨的分离立交桥等)桥头100m 范围内测点纵向 间距控制为10m。

⑷ 测量精度:一般路段平面点位中误差≦±5cm,桥梁等重要结构物平面点位中误差≦ ±2cm。

6、原路纵面线形测量采点要求

⑴ 为原路纵面拟合而进行的测量采点,应与平面线形布设的测点一一对应。

⑵ 测量精度:高程测量统一采用四等水准技术要求施测。

1.2 评价

应根据原路路线线形拟合的结果对原路路线进行评价,主要包括与现行标准规范的符合性评价和安全性评价两个方面,并结合交通事故调查资料针对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2.原路基调查与评价

2.1 原有公路路基调查应采取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和勘探相结合的综合方法。

1、在搜集原有公路路基勘察设计、竣工图和养护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原有路基现场测量,根据原有公路的路况进行分段,并应选择代表性断面,对路面各结构层、上路床、下路床、上路堤、下路堤及地基土进行勘探试验,钻孔深度和取样试验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的有关规定。

2、按照新建路基的要求,进行拓宽改建路基范围的地基勘察。拓宽改建路基的勘探孔宜与原有路基的勘探孔布设在同一路基横断面上。

3、调查原有路基支挡工程地基地质条件、基础形式和使用状况,必要时,应对支挡工程地基进行勘探试验。

2.2 原有路基填料试验项目

1、原有填方路堤和挖方路段路床土应进行下列试验:  物理性质试验: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土粒相对密度、粒径组成、液限、塑限等; 力学性质试验:重型击实、CBR、固结试验、直接快剪等。

2、原有路堤和挖方路段路床土应在上述试验基础上,计算出下列指标:干密度、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压实度、平均稠度、压缩系数、压缩模量等。

2.3 原有路基现场测试  根据原有公路的路况,选择有代表性的路段,进行老路路基路面几何尺寸、弯沉、承载板测试,确定其回弹模量。各测试均应符合《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 059)的有关规定。

2.4 原有路基分析评价

1、根据调查、测量、试验和水文分析资料,确定原有路基高程能否满足《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中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规定。

2、确定原有路基填料能否满足《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中路基压实度和路基填料最小强度的要求。

3、确定路基土的平均稠度及路基所处的水文状态,分析评价路基最小高度能否满足路床处于干燥、中湿状态下的临界高度。

4、分析评价路基边坡的稳定状态、各种防护排水设施的有效性及改进措施。 5、分析评价原有路基病害的类型、分布范围、规模、成因,以及原有路基病害整治工程设施的效果,并提出路基病害整治措施。

2.5 软土地区原有路堤分析评价

1、分析评价原有路基的各种地基处理路段的软土地基固结度、固结系数、压缩变形发展规律和抗剪强度增长规律,确定原有路基的各种地基处理路段的软土地基固结度和剩余沉降(包括主固结和次固结)。

2、分析评价原有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效果及其改进措施。

3、分析评价拓宽改建路基与原有路基之间的稳定性和沉降、拓宽改建路基对原有路基稳定和沉降影响程度,确定新拼接或增建路基软土地基处理措施。

3.原路面调查与评价

3.1 原有公路路面调查应采取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和试验检测相结合的综合方法。

1、进行原有路面破损状况调查,计算原路面破损状况指数。

2、根据原有公路的路况进行分段,对路面排水状况进行调查;对沥青路面选择典型部位做现场渗水试验或取样试验。

3、进行弯沉和车辙检测,计算沥青路面强度指数、车辙深度指数,进行水泥路面承载能力评定。

4、在搜集原有公路交通量及交通组成、原路面竣工图和养护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破损状况、承载能力评定、车辙及取样观察、取样试验、渗水试验结果等,综合分析沥青路面病害原因;根据破损状况、承载能力评定结果及排水状况综合分析水泥路面病害原因。

5、选择代表性路段进行原路面平整度、抗滑性能检测,计算行驶质量指数、抗滑指数;

6、根据路面病害原因、行驶质量和抗滑性能分析结果,以及拓宽新建路面的结构型式,采用定量计算和定性判断相结合的方法,综合确定原路面改造方案。有条件时,宜结合改扩建后轴载谱分布规律进行分析。

3.2 原沥青面层取样试验项目主要为抽提试验、筛分试验,必要时可增加动稳定度试验、抗剪强度试验、粘结强度试验或筛分后进行有关原材料试验。

4.原桥梁、涵洞调查与评价

4.1 桥涵的调查与评价应在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进行,隐蔽结构物利用时可在施工期间补充评价。

4.2 原桥梁涵洞调查内容、方法

1、桥涵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试验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资料收集的内容包括竣工资料、养护资料等内容。

3、现场调查应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

4、在制定桥涵改扩建方案时,还应调查管线、道路、航道等的现状和规划状况,大桥和特大桥应调查原桥施工临时设施的情况。

4.3 原桥梁、涵洞评价

1、应由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局部构件可由具有公路工程桥隧单项甲级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

2、桥涵评价的程序和内容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规定,并符合《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和《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的规定。

5.原隧道调查及评价

5.1 隧道调查内容、方法

1、隧道改扩建设计前应对原隧道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等情况进行调查。通过收集设计图、竣工图、施工变更、施工过程记录及营运养护记录等,获取如下资料:

⑴ 工程地质及水文资料。包括不良地质、有害气体、地下水侵蚀性,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隧道围岩、山体、地表的稳定情况,地质素描、围岩变更情况,围岩渗水、涌水情况,坍方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情况,运营后山体及地表变形状况。

⑵ 隧道衬砌结构的技术资料。包括主隧道、辅助坑道、风道等衬砌结构的类型、衬砌断面的几何尺寸,隧道修建年代,施工方法和衬砌结构的竣工图。

⑶ 隧道附属构筑物的技术资料。包括防排水设施、电缆沟槽、各设备洞室、路面结构、 隧道装饰,以及通风、照明、消防、监控设备的布置及使用情况。

⑷ 洞口建筑物的技术资料。包括洞门结构、防排水设施、洞口仰坡、路堑边坡及防护工程等。

⑸ 隧道营运期间交通事故情况,已完成的养护维修及病害处治情况。

2、原隧道利用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隧道的技术状况进行调查、专项检测和统计分析。调查、检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应对隧道净空、衬砌厚度、强度、钢架、钢筋布置及衬砌背后空洞等施工缺陷进行测量和检测。

⑵ 应对衬砌剥落、掉块、衬砌裂缝分布、长度、深度进行测量和检测,并绘制平面展示图。对衬砌及裂缝稳定情况应进行必要的监测。

⑶ 应调查隧道渗漏水部位、水量及其随季节变化的关系;严寒地区应调查冻害及整治情况。

⑷ 应对隧道路面病害进行调查与检测。

⑸ 有腐蚀性地下水的隧道,应对地下水的性质、侵蚀类型及侵蚀指标,腐蚀的特征、部位、范围及深度,残存衬砌厚度及强度,以及整治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测。

⑹ 有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隧道,应对渗入隧道的部位、浓度进行检测,对改扩建施工、运营及养护人员的危害进行分析。

5.2 评价 

隧道的评价工作主要是针对原隧道衬砌结构的缺陷或病害检测结果及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果,评价隧道结构安全及交通安全是否存在异常。

1、对隧道承载结构的安全性判定应符合《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公路隧道病害检测评价与处治指南》的相关规定。

2、对交通安全的判定应根据隧道运营以来的交通事故统计,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及损失与隧道土建、机电设施及交通工程设施的相关性。有明显异常的应结合改扩建工程进行必要的改造。

6.路线交叉调查及评价

6.1  路线交叉调查主要内容

1、对原有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通道、天桥等的设计和竣工资料进行收集。

2、现有路况状态下的建筑限界指标满足情况。

3、对实际运营情况做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必要时,对局部路段采集相关数据或参考样本。

4、收集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历史交通量资料,互通立交区内的事故资料,收集分离式立体交叉、通道及天桥的周边条件和交通需求。

5、收费站道口数量、设备配置和收费广场运行情况。

6、与铁路及其他管线相交叉的路段,还应调查安全距离、影响范围、规划情况等。

6.2  路线交叉评价

1、检查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通道、天桥等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评价其运行状况。

2、评价路线交叉范围内老路及结构物、收费广场设施的可利用条件,并提出利用和改进措施。

7.道路交通条件检查

7.1 应根据道路交通条件调查和交通量发展趋势确定高速公路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 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交通调查和预测交通量资料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交通量、交通组成、交通流特性、交通事故、道路管理部门意见,经分析、修正,作为改(扩)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依据。

7.2 应对以下道路条件进行现场调查,并作安全性检查:

1、出口相邻匝道入口距出口间距小于1km的路段;

2、长隧道出洞口距匝道出口间距小于600m的路段。

3、连续发生2次或以上交织的复杂交通组织路段;

4、半径小于650m的平曲线路段;

5、长直线末端;

6、边坡斜率为1:1.5且填高超过8m或边坡斜率陡于1:1.5且填高超过6m的路段;

7、隧道入口的洞口上游300m至洞口下游200m以内的路段;

8、特长隧道、隧道群;

9、跨越大片水域、密集居住区且长度达到或超过1km的桥梁;

10、互通区域出口路段;

11、长陡下坡路段;

12、行车道车道数变化的路段且需要进行交通组织的路段;

13、硬路肩宽度小于2.5m的路段等。

7.3 应对以下路段或区域的交通延误情况进行调查,并对频率、原因、后果等情况作延误分析:

1、高速公路主线;

2、项目已有隧道的,应调查隧道洞口的延误情况;

3、服务区出口;

4、互通出口;

5、收费站。

7.4 应搜集高速公路开通运行之后至改(扩)建设计时的交通事故资料,分析事故的时空分布情况及形成原因,得出相应结论。

7.5 应调查高速公路周边的风、沙、雾、雪、冰冻、暴雨等气候条件。

7.6 应调查高速公路路边停车情况及其地点,分析需求。

7.7 应选取特征点进行运行速度调查,并分析实测的运行速度。

7.8 应了解原有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适应情况,调查使用服务设施的比例及车种组成;有条件时,应发放问卷调查,搜集并分析道路使用者的习惯和需求。

7.9 应了解原有高速公路管理设施情况,调查管理体制、运行情况,搜集管理的规章制 度、交通事件处理预案、收费监控通信设施运行情况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