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管理的探讨

  摘要:本文主要从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控制着手,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勘察设计管理,从设计预控制、设计跟踪、设计审查、加强设计后续管理方面严格管控每一流程,强化业主在整个勘察设计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实现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的目标。

  关键词:勘察设计,设计管理,公路,设计跟踪

  1引言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是为工程建设提供勘察、咨询、设计等服务的产业。在此行业中,技术与创新紧密结合,知识和人才高端密集。同时,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行业共同组成了工程建设的系统产业链,而工程勘察设计位于产业链的龙头,是保证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因此,强化勘察设计管理能很大程度保证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质量安全,对城市建设的整体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另外,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到建设费用的数目及工期和工期的长短,是成本控制的重点。而在建设项目中普遍存在超概问题,在设计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或前阶段设计粗糙等因素难免出现变更或修改,往往会导致大量超标准、增投资现象。特别是对于高速公路,由于地质情况复杂,施工覆盖面广且路线很长,导致勘察设计阶段无法涵盖所有复杂的因素,故易于出现设计文件及技术方案不合理、比选方案的技术经济可比性不强等问题,无法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因此,加强设计管理是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勘察设计管理,协助设计单位进行细致有效的外业勘察和调查工作,精心组织设计,准确的编制概、预算,有助于大幅度减少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超概。基于以上认识,本文主要从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控制入手,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勘察设计管理,严格管控每一流程,最终达到优化设计,改善施工质量,避免超概,增强投资效益的目的。

  2招标时设计预控制

  可采用以下措施,在招标期对设计进行前期管理。

  (1)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以设计理念、自身实力、行业信誉等因素为指标进行详细甄别和必选,选择业内优秀的勘察设计单位。同时,业主也应强化合同意识,严格合同管理,进行全程跟踪,不断督促中标单位履行职责,完成高质量的勘察设计。

  (2)避免分包。避免由于分包降低设计技术经济方面的质量。

  (3)明确奖惩。在合同中建立关于奖惩措施的专项条款,确保阶段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及时。

  (4)限额设计,若有条件,可提出限额设计。

  (5)增设设计监理,根据需要可增设设计监理。

  3加强全程设计跟踪管理

  国内外有关研究表明:勘查设计阶段节约投资的潜力在10% 以上,设计准备阶段可达85%。因此,在整个建设流程中,业主应该加强对勘察设计管理的重视,全程跟踪,提早介入,防患于未然。通过采取相关举措,可有效提高地质勘查的质量,减少盲目性和设计变更,有助于成本和工期的控制。对于高速公路而言,由于其全封闭、全立交结构特性,在修建时会很大程度改变公路沿线原有的排水和道路系统。同时,由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需要,常常在沿线增设涵洞以保证排水系统和交叉道路的布置的需要,提高通道和被交道路标准,甚至会考虑增设桥梁。这往往会引发地方政府和沿线居民的矛盾,对整个施工造成很大程度影响,使投资大为增加。鉴于此种情况,业主应充分权衡各方面利益,充分做好现场情况的社会调查,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全程跟踪,协同设计人员和当地政府进行协商,考虑居民的实际需要,当地的规划和沿线居民的出行交通,提高路线设置的准确度。

  4 加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初步设计中路线走向及路线方案的深度对概算起着很大影响,往往是设计单位由于种种原因给出的比选方案技术经济可比性不强。究其原因是设计理念落后,深度不足。结果是往往对工程造成很大的不必要的浪费。因此一定要重视初步设计的审核,加大审核专家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各自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请一些专家,务必使初步设计的概算控制在限额内。

  对施工图文件的审查根据公路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的工作程序,一般可分为几种情况:

  (1)在设计单位提供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进行施工招标之前,由业主委托一个设计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或是由业主邀请多名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简称“招标前查”);

  (2)在经过施工监理招标和施工招标之后,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监理机构中的专业工程师和承包人中的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查(简称“开工前审查”)。

  招标前审查和开工前审查的着重点不同。“招标前审查”有两个特点:一是时间较短,二是到现场核对的机会少,因此,其审查重点应是尽可能对总体设计、大的技术方案及图纸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核对等。“开工前审查”也有两个特点:一是审查时间相对充裕,二是有机会结合现场情况,审图的重点放在具体技术方案和图纸细部的审查。但这两种方式没有明显的界限,审查时视具体情况而定,审查的内容可覆盖设计文件涉及的全面内容。因此,业主应会同总监办组织好这次审查,尽可能多的发现问题, 争取在开工前解决这些问题,以达到减少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

  路基、路面及排水系统审查重点:1)土石方平平衡,2)软土地质勘探及处理,3)高边坡地质勘探,防护的安全性,确定开挖支护形式,4)排水系统是否合理,5)景观设计可行性,6)沥青、石料选择。

  桥梁工程审查重点:1)跨径选择合理性,2)桩基础形式选择,3)桥梁配跨是否满足泄洪、通航及交叉的要求,4)基础资料地形、地质、水文、气象、通航、规划等相关依据资料是否完整。

  5 加强设计后续服务管理

  根据《造价标准合同版本》中“通用条款” 第四条4.13款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的服务工作, 即设计后续服务工作。

  5.1 设计交底的组织

  所谓设计交底,是指一个公路建设项目在完成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并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后, 在业主组织下,由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移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说明设计过程、要点、施工注意事项的活动。业主单位一般会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交设计单位在设计交底会上解答。设计交底一般又可分为设计交桩和设计交底两项工作。

  5.1.1 设计交桩

  设计交桩,是指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监理(或同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新建公路沿线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

  5.1.2 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是指在业主组织下,由承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向业主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说明设计总体内容、技术标准、初步设计审查情况,并对项目技术难点、关键工程的施工注意事项等作出说明。

  5.2 设计单位要积极配合业主处理工程变更

  由于公路建设项目具有路线长、规模大、自然环境情况多变等特点,在整个设计周期中,地面状况难免产生变化。或者由于设计时现场勘查不足导致出现设计误差,在最终施工时发现因此引发的技术不合理,导致施工过程设计变更。故设计代表们在设计后续服务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即以技术合理、经济节约、工程技术标准不降低为要求采取正确的变更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工作。

  5.2.1 重大设计方案的改变

  根据有关高速公路建设经验,当待建高速公路沿线地形、地貌发生重大变化,或对特殊不良地质条件调查得不够详细,常会产生重大设计方案改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特大桥梁桥型或跨径改变;

  (2)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型式或位置的改变;

  (3)隧道洞身实际围岩等级较设计围岩等级降低后,发生设计、施工技术方案重大变化;

  (4)当路线穿越膨胀土地区或破碎岩土堆积层或时,容易引发边坡滑塌,因此需采取削坡减载、边坡加固等变更设计;

  (5)由于特殊软土地基出现,将桥梁结构跨越替代原设计路基;

  (6)征地撤迁困难或者新法令造成的路线移动。由此引起的设计变更会严重影响到高速公路的施工质量和建设标准,同时加大程度加大投资,增大了成本控制的难度。因此,业主必须极其认真对待设计方案的修改,必要时需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把关,也需要设计单位的重视和配合。

  5.2.2 各类结构物基础的设计变更

  高速公路建设中发生的变更最多出现在结构物基础设计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桥梁基础型式和尺寸改变。对于灌注桩基础,经常发生因地质条件变化而改变长度类型的情况,例如因基岩埋置深度基岩破碎,使嵌岩类灌注桩加长, 或扩大基础加深加大。

  为控制投资并保证工程质量,需要设计单位制定灌注桩基础成孔原则,以便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对于超深度较大的(一般规定超过设计桩长2m以上)桩基成孔,都必须由设计方参与现场讨论确认。

  (2)地基加固处理。由于高速公路布线长,易穿越洼地、水塘、山谷等不良地带,常导致路基下卧层地基承载力无法达到设计要求,进而使路堤由于不均匀沉降而产生破坏开裂。为避免这一点,需进行地基加固处理,如采用清除软弱层、换填或打桩等方式,这就需要设计代表深入现场参与确定处理方案。

  5.2.3 其他设计变更

  由于地形移位、地面构筑物变化,导致原设计中排水系统不合理,也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经常增减和移位涵洞、通道及排水沟,甚至还需要加大孔径,这需要设计方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相应的设计图纸。

  6 小结

  综上,在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勘察设计的管理,加强对设计每一流程的管控。要强化业主在整个勘察设计中的监督管理作用,业主要自始至终跟踪设计,进行设计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从严审批,在不降低设计指标的前提下,实现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邓敏维,高速公路设计管理的几点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09(13):98

  [2] 赵玉忠等,加强内部管理是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的关键[J],吉林交通科技,2004(4):43-45

  [3] 交通部公路司,新概念公路设计指南[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