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墩型及基础

l、基础设计应保证具有足够的,稳定及耐性。基础类型应根据水文、地形、地质及施工条件综合考虑合理选用。一般情况是优先考虑挖扩大基础,但当基础开挖深度h≥6m时宜采用桩基础。
2、非通航河流墩高<20m者,可采用双柱或多柱式桥墩。通航河流,应验算船舶撞击力,可采用矩形板式桥墩或薄壁式园端形桥墩。
3、山区桥梁墩高20~40m,地震烈度>7度区者,参照西南地区经验采用T型实体墩(矩形实体墩);墩高40~60m者采用T梁型空心墩。
4、弯箱梁或城市内的箱梁桥,有条件时可采用独柱墩,但应作桥墩的防护设施。
5、柱径,桩径其主筋布置,暂无计算资料时可参照表1、表2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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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1、挖孔桩控制桩长≤15m
      2、桩柱设计时注意与桩的主筋一致性。

二、桥台及基础
1、根据台后填土及地形、地质条件,可选择肋板式桥台、桩柱式桥台和U型桥台。肋板式桥台可视地质条件设计为桩基础或扩大基础,而U型桥台仅在填土≤6m的小型U台,地质条件又欠佳等,可配置桩基础,一般情况U型桥台只配置扩大基础。
2、U型桥台有关尺寸可参照通用图办理。为统一标准当台后填土6m以内时前墙外坡按直坡设置,后坡3:1;台后填土>6m者,前墙外坡率10:l,后坡率3:1;两侧翼墙外侧直坡内侧3:l。
3、配置桩基础的肋板式桥台,桩基承台形式由肋板的力学计算模式确定。仅在肋板下设桩基承台,两承台间用一根横系梁连接即可,不必设双横系梁。
4、U台翼墙除具有挡土功能处还是截面力学要素的重要部分,不得任意切割,台长的决定应根据台后填土高H计算决定。(JTJ021-89)第1.5.3条规定锥体与桥台两侧相交线的坡度,当有铺砌时,路肩边缘下的第一个6m高度内不宜陡于1:1,在6m~12m高度内不陡1:1.25,高于12m的路基,其12m以下的边坡坡度应由计算确定,但不应陡于1:1.5。
    肋板式桥台及桩柱式桥台的小耳墙的长度设置,应不使路基顺桥面的溜坡,掩没桥台支座及梁部。
5、台后挡墙一般与桥台分建,为使台尾与路基挡墙顺利衔接,设计中宜将台尾翼墙作成直坡,台、墙间并应溜沉降缝。
 
三、其他要求
1、陡坡上设置墩台基础务必注意基础与岩层安全坡线的距离。对于软质岩一般不小于2-3.5m。
2、墩台建于较好岩层上。为避免多的岩石开挖可采用台阶式基础,一般情况采用一个方向错台,如确认岩性很好(如弱风化,微风化的砾岩,石英砂岩等)方考虑两个方向错台。
3、台阶式基础形式及要求:
(1) 补块基础:当基础局部深度不足时,可用补块处理。补块厚度不宜超过2m,补块角度又不超过45℃,补块圬工应与基础圬工分开灌注。
(2) 错台基础:错台高度每台不宜小于1m,错台底面仰斜角与水平线夹角α一般为25℃~35℃。
(3) 搭接式错台基础:当岩面坡度较陡,错台高度大,基底已高出相邻段的基顶时,采用搭接式错台基础。错台仰角α不超过45℃,搭接部分宽度一般为1.0m。
(4) 台阶基础中,每段台阶的长度不宜小于1.5m。
(5) 台阶基础仅适用于重力式墩台的扩大基础。
4、墩台采用桩基础时,应尽可能提高承台高度以减小开挖。根据以往设计经验,桥台桩的自由长度Lo≤3m,桥墩桩的自由长度Lo≤6m,在非地震区或烈度<7度区桩基设计可满足规范要求,自由长度太大桩基设计比较困难。
5、山区桥梁墩台基础设计必须由平、纵、横三个方向控制,因此要求除画桥址中心剖面图外还要增加左右辅助纵断面,墩台辅助控制横断面图。当地质条件复杂时,还要增补地质横断面图。
6、桥梁设计者必须熟悉本工点的路线、地形、地质、上构、荷载、水文、航运、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情况,以利开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