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前,对作业的内容和操作安全,作业环境必须熟悉,使用的工具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迁就使用。

2、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3、会车时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4、大型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
5、机械人员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
6、挖土过程中,若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它不能瓣认的异物、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或上级有关部门,待查明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7、配合机械施工的作业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从事作业。
8、机械在边坡、水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挖掘机发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10、严禁挖掘机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范围内严禁站人。
11、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12、推土机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13、压路机必须在前后、左右无人员和障碍物时才能启动。
14、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15、横向结构物两侧过渡段对称均匀分层,同步进行填筑施工,在其顶部填筑厚度大于1m后方准通行重型施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