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长度要让行人接受

人行过街设施,可分为平面过街设施,立体过街设施,共两大类、四种形式。

平面过街设施就是我们常说的“斑马线”,其中,有信号控制交叉口的平面过街设施,应结合车行红绿灯,来保障行人过街安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及主次干路上,应设置信号控制以保障行人通行时间;支路上根据人车相互干扰程度,决定是否设置信号控制。

有时候,在信号灯前由于等得过久,有的人就冲过马路,这也是“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之一。因此,设计规范要求,通过优化设计,将行人的等待时间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让行人有耐心等待红绿灯。

当人行横道长度大于16米时,应在人行横道中央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可利用中央分隔带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

双向四车道设置立体设施

什么时候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当行人流量及车辆流量达到一定数值时,平面过街设施难以满足行人、机动车、自行车的通行需求时,就可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比如,在复杂交叉路口,机动车行车方向复杂,对行人有明显危害的地方。也有几个指标,路段上过街行人流量,每小时超过5000人,或双向小汽车交通量达1200辆/小时;路段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道路双向车道数≥4条,也就是我们说的双向四车道以上。

城市商业密集区等高密度人员集散点,应根据行人过街需求设置过街设施。过街设施位置应与该区域的步行系统相连。

设计规范中规定,重庆主城城市道路交叉口和快速路上的新建、改建人行过街设施,间距最好为400-700米;主干路上间距宜为300-400米;次干路上间距宜为200-250米;支路上间距宜为100-150m。

去公交轨道站80到100米

下了天桥,走出地通,到公交站或轨道站,如果要走很长一段路,会觉得不方便。以后,这一状况将有望得到改善。在设计规范中,人行过街设施与各个重要建筑之间的距离,都有了详细要求。

具体来说,人行过街设施与公交站及轨道站出入口距离不宜大于80米,最大不大于120米;与学校、医院正门距离不宜大于80米,最大不大于150米;与大型商业设施及公共活动中心出入口距离不宜大于100米,最大不大于200米。

设计规范中指出,天桥桥面净宽不得小于3米,地通道净宽不得小于4米。城市商业密集区等高密度的行人集散点,过街设施宽度将适当加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