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标准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的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自身形象,打造公司的品牌力度,迎合市场的需要,本着建设标准规范化的安全施工环境为目的。以国家和地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为依据,结合公司的标准要求,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 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准”规定(见附件),不准赤脚及穿拖鞋上班,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2、 检修用电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停电后方能进行维修;
3、 上班前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作业;
4、 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且要接地,接零,工地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各项规定;施工用电必须遵照安全用电规定,合理布线,作好接零接地,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由施工人员自行移动的照明灯具,必须使用36v低压灯或用应急灯,在潮湿地点或表盘内作业必须穿绝缘鞋;
5、 施工现场严禁闲人进入,现场周围竖立警告牌;
6、 进入冬施阶段,天气干燥,风大、雪多,给施工带来不便,使用明火时千万要将周围易燃物清理干净,设专人看火,要有防火措施;
7、 大风天气严禁站在建筑物的边缘作业和停留,材料不得放在风口处;
8、 雪后要及时清理道路、库房周围的积雪,防止摔伤,发生事故;
9、 高空作业系安全带,电焊工穿绝缘鞋、带防护用具;
10、 严禁站在建筑物的边缘操作、观望,不准有楼上往下乱扔材料和工具,以免伤人;
11、 凡在楼内使用的高凳要有防滑措施,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要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
12、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到指定地点,用明火要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设专人看火,有防火措施,清理周围易燃物;
13、 现场操作棚和仓库内严禁存放汽油和易燃物品;
14、 每天下班后或离开操作点要断电拉闸,严格遵守现场的一切安全消防制度;
15、 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这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选用的电气设备和材料要能满足设计要求。施工中对电缆电线的连接、防雷接地施工及各项通电试验都应一丝不苟,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规范施工和产品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确保产品的安装和运行安全。
16、 在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到及斜道的两侧边和卸料平台的侧边必须设置1米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立网以防止人员坠落,以及防止各种材料、工具等坠落伤人,凡作业高度在3米以上时,都必须搭设脚手架,并进行双人作业;
17、 使用的机具设备应加强维修保养,保持状态良好,以确保安全施工;
18、 对任何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9、 项目部(项目经理)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项目经理要按周、按旬、按月对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制度性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令行禁止”,必要是应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部门。项目部的安全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对于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整改;
20、 项目经理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工前对进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培训,让工人能够充分了解安全教育的内容,使其的思想上认识到这时关系到自己生命安全的大事,将接受安全教育签字的人员名单收集起来,工地存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地现场时企业形象和信誉展示的窗口,是企业实力和管理水平的体现。本工程的施工,要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实行文明施工,维护工地现场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和良好的施工秩序。
1、 宿舍、仓库满足消防要求。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点,严禁明火;
2、 所有材料堆放整齐;
3、 工程开工前,指派的项目经理应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4、 施工时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5、 现场卫生:
1) 定期搞好宿舍、仓库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2) 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6、 现场安全保卫
1) 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随地大小便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7、 文明施工条例
1) 进场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条例进场施工。
2) 进场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不得损害业主的财物。
所有现场人员都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施工安全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积极听取建设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及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的接受检查和批评,提升自身修养、使工程能顺利进行并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而努力。
                               合肥青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部
                                   二0一0年1月1日
 
 
 
 
 
 
 
 
 
 
 
 
 
 
 
 
 
 
 
附件
               施工现场“十不准”规定
一、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