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方案1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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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5-01-05 10: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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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段道路长度为451,工程地点位于张浦镇,设计起点位于规划起点,桩号为K0+000,向北延伸经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设计终点位于长顺路,终点桩号为K0+450.666,全线没有桥涵,为一条直线。道路红线宽度为8米,绿线为11米。本工程包括道路、管道两个部分,路基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人力施工为辅”。
A、路基工程施工顺序
1、拆除地面碍物。
2、测量放线、确定路基中线、边桩、填挖高度。
3、路基填、挖方、包括软弱层处理。
4、路床成型。路基顶层辗压并检验合格。
B、测量放线、定位控制
本工程施工中相互交叉,测量放样工作量大,为保证工程各结构物平面位置的放样及高程的准确,根据工程特点,拟作如下测量方案:
1、测量设备
设置道路及管线测量组各一组,配备水准仪3台,全站仪2套。
2、坐标控制网及水准点
为保证施工测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互通视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水准点,根据设计图坐标控制点,用全站仪敷设三级坐标控制点并与已交底坐标控制点联网做闭合测量,闭合角度差在允许范围内平差分配得各控制坐标点,这些桩点设置在施工现场内浇筑砼保护,桩点用钢筋桩面刻十字丝保存。此外,每60~100米设一水准点并作闭合导线测量,闭合差在允许范围内平差分配得各水准点。设置的坐标控制点及水准点每隔一月左右做一次复合测量,防止各点的沉降或碰动。坐标控制网及水准点测设完成后须经监理工程师复合验收,方可作为工程测设的依据。
C、土方开挖
1.主体土方开挖
1.1挖方顺序:本工程开挖遵循先深后浅。工程量由大到小的原则,先用镐头机破除原有砼路面,然后用挖掘机将破除后的砼挖除集中堆放,便以后利用。
1.2挖土方式:该工程土方开挖配置2台反铲挖掘机(WY100),斗容量1.2m3,最大挖掘半径9.2 m;运土采用5T自卸汽车,配4台;弃土运至业主指定或认可的地点。工程采用大开挖,人工修边检底,放坡系数1:0.5,每边加工作面1m,坑中设置集水坑,以便用水泵抽出坑内集水,为便于施工,路槽中间部分全部挖除。
1.3土方的堆放:挖出的土方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现场堆放,不能现场堆放的土全部外运,以避免影响施工。
1.4土方挖到设计标高时,机械停止下挖,清理基底,并应请监理、甲方等部分共同验槽,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1.5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1.5.1在施工时,随时观测边坡稳定,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1.5.2随时掌握天气预报,现场应按区域、地形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做好防水、排水等措施。
1.5.3挖好的基底在封底前严禁扰动,进水浸泡,如有扰动或浸泡,应将扰动土或浸泡土挖除。挖除深度在10cm内时,用低标号结合填筑,如超出100cm,则用与基底相同的土质回填并夯填密实。
2.室外排水管沟槽挖方
2.1排水根据业主要求进行施工,视沟槽地下水位情况确定设置降水井。
2.2沟槽开挖采用大开槽。
2.3沟槽开挖方法
采用装载机转运配合挖掘机开挖,装载机装土自卸汽车转运配合挖掘机开挖和人工开挖等多种施工方法。同时在有地下水(或渗水)时,采用人工挖积水坑、电动潜水泵抽排水的技术措施。
2.3.1由于土方量较大,施工期间,需占用现有道路路肩一侧,车道用防护栏防护半幅封闭。沟槽开挖一般分一次至两次开挖成型,采用挖掘机挖土装载机转土堆放,堆放尽量规则,在开挖线2m内不堆土。
2.3.2横穿沟槽的通讯电缆,天然气管和自来水管集中地段在10M范围采用人工开挖。
2.3.3横穿沟槽进出道路地段,施工时暂时保留其原有道路宽度暂时不开挖,待进出道路左右两侧管道回填施工完毕后,再改道在原进出道路左侧或右侧(视现场情况)后,修道开挖。以保证当地居民的交通。
沟槽开挖时保持开挖坡比,为保证土坡稳定,防止地表水、自来水管渗漏造成塌方,在渗水位置人工开挖积水坑,用已备的电动潜水泵(7.5KW、2.2KW、750W)抽排水,保持边坡稳定和已开挖的地基不受浸泡。
机械开挖挖至沟槽基底设计高程上20cm,采用人工开挖路基至基底设计高程,开挖时随时控制检查高程不出现超挖现象。
2.3.4施工中应小心开挖,确保施工安全,一旦出现软弱地基、地下水及管线等,应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及设计部门后采取措施。如毁坏地下管线(尤其高压电缆,通讯电缆、城镇供水、煤气管线)应紧急采取相应措施补救,并严密保护现场避免出现更大的事故,同时紧急上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采取措施,使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2.4槽边堆土
2.4.1沟槽两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它荷载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安全规范,沟槽两侧临时堆土不得距沟槽2.0米以内,保证槽壁稳定且不影响施工。
2.4.2沟槽较浅时弃土尽量堆在沟上的一侧,沟槽较深时,二侧堆土。
2.4.3堆土坡角距槽口上缘距离不小于0.8米,堆土高度不超过1.50米。
2.4.4沟槽堆土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4.5在改造道路上开槽,表层混凝土与下层生土分开堆置,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路基。
2.4.6合理安排布置堆土,尽量少占原有道路,保证原路半幅通行。
2.4.7回填时土的装取和运输。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施工中造福于民。
2.4.8在高压线、变压器附近开槽时,除机械要注意与高压线、变压器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外还须尽量避免在高压线下堆土。如必须堆土时,按电力部门的规定办理,并采取可靠的措施,保证堆、运土机械安全,防止行人攀沿。
2.5 开挖安全措施
2.5.1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施工交底,包括断面尺寸、放坡要求、堆土位置、地下情况、安全要求等。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2.5.2对地下既有管线、电缆、构筑物等走向、位置用石灰粉做明显标志,掌握准确的标高。
2.5.3确保机械保持良好工作状态,机械行驶保证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和高度。
2.5.4在人员集中区或通行道开挖时,在沟槽两端设安全隔离护栏、路障、设警示标志,夜间挂红灯警示。
2.5.5根据土质情况,开挖与支撑紧密配合。
3.室外道路路基挖方
3.1路基场地清理
 3.1.1路基开工前首先对图纸所示的各类植被、垃圾、有机杂物等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发现与图纸不符,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核查。
  3.1.2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植被、垃圾、有机杂物等和原地面顶部20CM范围内草皮和表土进行砍伐和清除运走,符合设计图纸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3.1.3所有清除的杂物均放在路基用地范围以外不防碍施工的设计指定位置作备用或废弃,以堆放稳定、不干扰交通和污染环境、整齐美观为原则。
  3.1.4清理完毕后,将遗留下的坑穴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填平夯实,检查合格后即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2路基土方开挖:
  3.2.1开挖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不得乱挖或超挖。开挖时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2.2根据开挖地段的路基中线,标高和横断面,精确定出开挖边线,并提前作出截、排水设施,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水设施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3.2.3路基开挖逐层施工,土方开挖以挖掘机配自卸式汽车进行挖运。开挖弃方在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弃置,若弃土场不能满足弃方要求时,应尽早重新选择弃土位置并修改相应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但弃土场的位置不能选在沿江、沿山坡和其它图纸规定不能横向弃置废方的开挖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