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1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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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4-09-13 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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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准备
1、测量放线
路基开工前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
1)导线复测
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则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线复测工作。导线复测采用全站仪,仪器使用前进行检验、校正。
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2)中线复测
路基开工前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恢复中线时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3)校对及增设水准基点
仔细校核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并与其他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计误差范围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500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地段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与原水准点闭合。
增设的水准点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或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4)路基施工前,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时进行复测。
5)路基放样
路基施工前,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表示挖方。
在放完边桩后,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理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被碰倒或丢失时及时补上。
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先做好样板架检查,或每隔10~20m在沟内外边缘钉木桩并注明里程及挖深。
施工过程中,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