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挂篮施工安全交底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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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3-05-03 11: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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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内容:
一、施工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1、施工过程中,临水临边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绳;
2、禁止向桥下乱投乱扔物品;
3、禁止在挂蓝上、模板上、箱梁边跳跃,谨防跌落伤人;
4、注意箱梁的受力平衡,禁止在箱梁一端大量堆放重物,禁止在翼板上堆放过重物品;
现场用电由电工接线,不准私拉乱接电线,施工时,务必保护好电缆线,防止漏电伤人;
多人合运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
   7、吊车起吊物品时,要有专人指挥,禁止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8、注重个人行为,不将陋习带到施工现场,影响他人;
   9、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10、上班时,禁止打闹嬉笑。语言行为要文明礼貌,同事间要互帮互助,不偷懒耍滑、拈轻怕重。
   11、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扣带。
   二、加强安全监督和安全监控
   ⑴ 施工用电安全控制措施
   ①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省部颁发的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施工用电设施设由具有用电操作证书的专人管理。
   ② 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在专用电杆上,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应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③ 室内配电盘、配电柜前要有绝缘垫,并在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④ 配电箱必须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应穿管埋地铺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⑤ 电源箱或开关握柄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⑥ 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铺设的电线路,不得直接悬挂在钢筋模板的脚手架上。
   ⑦ 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按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⑧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执行。
   ⑵ 预应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预应力钢绞线下料,在清理干净的硬化场地进行。场地内严禁动用电焊设备,防止电焊弧击伤钢绞线,造成钢绞线在张拉时断裂伤人。
   夹片、锚具进场后仔细检查夹片、锚具的硬度和圆锥度以及夹片有无裂纹、有无锈蚀现象,以保证夹具具有足够的自锚能力,防止夹片、锚具弹出伤人。
   采用油顶、油表相互匹配的预应力张拉施工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或次数后及时校验,防止因油顶、油表不匹配造成张拉力控制不准确,产生安全事故。
   锚垫板安装角度位置严格按设计要求,并采取锚筋与梁体钢筋焊接的方法确保锚垫板角度、位置准确。以防应力过大,造成锚垫板松动,造成预应力施工安全事故。
   在张拉施工时,精确调整油顶位置,确保油顶、工具锚、锚具、锚垫板位于同一条线上,确保预应力施工安全。
   张拉油顶采用安全可靠的钢支架配合导链吊挂,以防油顶掉落,伤及张拉操作人员。
   张拉作业区设立钢筋栅栏及安全防护网,并设立安全防护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张拉或退锚时,张拉油顶后面严禁站人,并在张拉作业区后方设置木防护板以防预应力筋拉断或锚具、夹片弹出伤人。
   张拉作业时设置专人负责指挥,测量伸长量时,停止油顶张拉。
   张拉液压系统的高压油管的接头应加防护套,以防漏油伤人。高压油管在正式使用前作油管承压检查,保证油管的正常使用。
   ⑶ 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①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开工前和施工中定期体检,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症、眩晕和恐高症等疾病者,禁止上岗;患有感冒、发烧等易引起头晕的疾病,在康复前,禁止带病上岗。
   ② 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防止坠落伤人。
   ③ 作业场地需布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每日在工作前专职安全员须对各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安全教育。
   ④ 制定严格的安全工作奖惩条例,并在作业区内树立条例标牌,以达到警钟长鸣的目的,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⑤ 作业场地的电路布置要规范化,所有的机械电缆应定期检查,防止漏电伤人。专职电工必须每日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
   ⑥ 工地专职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挂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挂篮的各连接件牢固情况和安全防护网的完整性,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悬空高处作业包括:在开放型结构上施工;在无防护的边缘上作业;在受限制的高处或不稳定的高处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作业等。
   ⑦ 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荡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⑧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笼。
   ⑨ 每一混凝土施工循环后,模板在进行下一次安装前须派专人对挂篮系统集中进行检修、加固,防护网须定期进行更新。
   ⑩ 控制高空作业的人员素质,有精神病或恐高症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⑷ 起重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①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作业。
   ② 在吊运、安装、移位物体时,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要设置警戒,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吊装前必须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要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③ 在物体吊运未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一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严禁站人和通行。
   ④ 物体吊运时,应先离地10cm进行试吊,检查物件和缆绳情况,确认无误后,才可起吊,吊装中若发现变异,应立即停止作业。
   ⑤ 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不准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时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⑥ 起重人员在高空作业时,不许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支架和未固定的其他可能活动的构件上停留、行走,六级风以上情况下停止吊装工作。
   ⑦ 认真做好起重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⑧ 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其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任意调整和拆除。
   ⑨ 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放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项随垫,多台升顶时要统一号令,动作一致。
   ⑸ 挂篮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①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完善挂篮底模平台及侧面防护平台,确保整个连续梁施工时,小型工具、螺栓及混凝土块不会下掉砸着过往行驶列车。
   ② 拆除底模时,底模脱离混凝土不能太多,防止与棚架顶面相抵触。
   ③ 挂篮合拢后,将挂篮主桁架、底模平台和侧模等前移到既有线外解体拆除。
   ④ 混凝土浇筑前,挂篮的后锚必须逐个检查,确保满足设计要求;位于箱内的底模后吊带、挂篮的前吊带等也必须逐个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⑤ 混凝土浇筑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对称施工。
   ⑹ 跨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① 本项目跨越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必须按《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总(2008)331号)的要求进行,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计划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② 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跨线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并认真予以落实。
   ③ 施工负责人对跨线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上述工作。
   ④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不准作业人员单独作业。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人员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⑺ 已浇筑主梁安全防护措施
每节段混凝土浇筑完,横向预应力束张拉完毕后,立即对桥梁两侧临边进行防护,以免桥面上的杂物掉入既有线内,影响运营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