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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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2-06-08 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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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旁站监理:在砼灌注、防水等重点工程项目,施工中旁站监理不仅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也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6.2量测:对基坑沉降的观测,大型设备的液压装置、刹车装置、定位装置都通过量测确定状态。对水、电、风、汽等高温、高压、高技术要求的动力源,更要加强量测工作。
6.3试验:试验是确保安全行业有效的方法,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施工用的机具材料及机械设备等匀应提出“三证”必要时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6.4指令文件:在巡检、月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在限期内未予答复,及时整改地要由总工程师下发施工暂停令。
6.5合同手段:对于一意孤行、不知悔改的极端违规行为,对指令文件不予理睬地,或者已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严肃执行合同手段给予经济制裁,严重的要终止合同。
7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首先审查施工项目部对安全管理方面的保障体系、目标、制度、方案、措施等各种相关的内业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政策要求。
其次在内业资料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日巡检、月份检查,考核相关内业策划在生产实践中的落实状况,是否能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再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施工项目部认真采取措施整顿修改。
最后工程全部完成后依据每月安全评价的结果,对该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评价,并报安监站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