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要求
⑴ 不受洪水、泥石流、台风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
⑵ 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⑶ 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⑷ 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
⑸ 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等与其他临时房屋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其中锅炉房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远离易燃物品。存放易燃易爆品的临时库房距其他施工设施和人员住房应在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之外。
⑹ 项目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租赁地方房屋当项目部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
⑺ 项目部要做好消防措施,每个功能区都必须配备不少于10个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