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消防措施
1、监理站成立以总监孙庆卫为组长,副总监鲜应军为副组长、其他监理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消防管理小组,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现场消防规定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消防教育,提高防火、防爆意识。
2、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训练、演习,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按规定方案操作。
3、如果监理驻地临近施工单位的仓库、易燃材料料场、生活区、大门口和用火处,则:
A.督促施工单位在上述区域配备足够和适应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材配备和使用情况,冬季施工期间对消防器材采取防冻措施。监理单位为自己的员工宿舍、厨房附近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正常使用。
B.敦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重要程度,设立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环形供水管网、水池、地下或地上消火栓、消防车道等,以保证火灾扑救的需要。
C.敦促施工单位建立用火审批制度,各工种动火前,必须清除附近的易燃物或挥发性材料,填写用火审批单,经消防保卫员签字后方可动火,用火证当日有效。
D.要求施工单位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E.施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化学品仓库不准用易燃材料搭建,库内要通风良好,远离电源、热源和火源。
F.施工现场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化学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健全领、用、退料登记制度,一次领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
4.监理站每月一次对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主要电器设备、电路干线及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以减少和消除火灾隐患。
5.监理站与当地消防队、医院、环保部门等建立联系,以获取安全及环保方面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