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锚支护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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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v发布时间:2012-10-27 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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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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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施工,除完整稳定的围岩外,必须配合开挖及时支护,确保施工安全。
2、当结合地质条件选择施工支护时,应优先考虑采用锚杆,喷砼或喷锚联合作为临时支护。在软弱围岩采用喷锚支护时,必须结合具体地质条件进行设计。
3、对不同类别的围岩,应采用不同结构形式的施工支护:
⑴、Ⅳ—Ⅴ级围岩采用喷锚网喷的联合支护形式,必要时加装钢拱架。
⑵、Ⅲ级围岩选用喷砼或喷锚联合支护。
4、喷锚支护的基本要求如下:
⑴、应紧跟开挖工作面及时喷射砼,在喷射结束后4h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⑵、采用系统锚杆时,锚杆布置为梅花型。并根据围岩地质情况和锚固力的要求,进行锚杆参数设计。地质情况变化时,锚杆参数亦需相应改变。
⑶、个别地段采用锚杆时,锚杆间距可采用1.0~1.5m。锚杆长度不宜小于1.8m,对较破碎的围岩,锚杆长度应不小于间距的2倍,并应提高锚杆的早期支护强度,在整体性较好的围岩中,对松动岩块可进行局部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