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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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2-10-05 17: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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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前,对原土地坪组织测量并与设计标高比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尽量不考虑土方外运而就地回填消化。降低成本的同时根据现场的控制点进行测量放线,并在基坑外侧设置控制桩,桩附近不能堆土。
2.原有人行道拆除,采用挖掘机拆除,直接由自卸车拉出工程施工现场,自卸车开往指定地点倾倒。
3.土方的灰线一般为上口线,土方灰线放出后应经监理部门和其它相关的部门复核后方准开挖。
4.如有土方外运应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办理证明手续。
5.开挖拆除顺序一般按从一侧向另一侧,依次开挖。开挖时,测量工作应跟踪进行,在开挖中,对挖出的边坡由人工清理。确保开挖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6.开挖前,应考虑土方开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开挖前应明确地下管线的布置,便于其它工种配合施工;
(2)明确地下障碍物的分布情况,及时做好施工准备;
7.开挖及清理结束后及时验收隐蔽,避免地基土裸露时间过长,严禁扰动地基土。
8.土方开挖质量管理
(1)开挖施工采用机械、人工结合的方式进行,堆场应选择对下道工序周边施工影响较小处。
(2)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光照度,特别在挖土场地和主要通道上要设置大功率照明灯具;
(3)如开挖后发现局部地段地下管线或管道影响到正常施工时,必须立即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人员到现场研究后,按新的设计方案处理。开挖时遇不明物体,应及时通知业主、监理,同时采取有效手段保护好现场,做好纪录和签证工作。
(4)基础挖好后,应及时通知质监、业主、监理地基验槽,符合后进行下一步施工,做好验槽记录,质监、业主、监理签字后,交由项目部资料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