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2007)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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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2-03-08 1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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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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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
2 设计阶段 2
3 初步设计 3
3.1 目的与要求 3
3.2 组成与内容 4
3.3 改(扩)建公路工程 25
3.4 基础资料 30
4 技术设计 31
4.1 目的与要求 31
4.2 组成与内容 31
5 施工图设计 32
5.1 目的与要求 32
5.2 组成与内容 33
5.3 改(扩)建公路工程 52
5.4 基础资料 55
6 设计成果的提交 56
附录A 设计文件常用符号规定 58
附录B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与主体工程设计界面划分 63
1.0.1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斜拉桥、悬索桥等特殊结构桥梁设计文件按有关办法要求编制。

1.0.2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控制投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1.0.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精心设计,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1.0.4 设计必须贯彻“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的设计理念。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我国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护,注意与其他建设工程的协调,使设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1.0.5 设计必须充分进行方案比选。对难以取舍及投资有较大影响的方案,应进行同等深度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选,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应进行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的论证比选。

1.0.6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分期修建时,应做好总体设计,一次设计、分期实施,处理好前、后期工程的相互衔接,避免工程废弃。

1.0.7 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设计时,应由一个设计单位负责总体设计,统一设计原则,编写说明书,绘制总体设计图,编制主要工程数量表和汇编总概(预)算,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

1.0.8 工程定额的采用和概、预算编制,应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要求,按照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1.0.9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设计单位、个人完成,并对设计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