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在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当C >C0(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见表4.5.5)。
  表4.5.5  以直接费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间接费
1×相应费率
 
3
利润
(1+2)×相应利润率
 
4
合计
1+2+3
 
5
含税造价
4×(1+相应税率)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当C 0值的下限时,可采用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见表4.5.6)。
  表4.5.6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3
间接费
2×相应费率
 
4
利润
2×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1+3+4
 
6
含税造价
5×(1+相应税率)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如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见表4.5.7)。
  表4.5.7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1
分项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人工费
 
3
间接费
2×相应费率
 
4
利润
2×相应利润率
 
5
合计
1+3+4
 
6
含税造价
5×(1+相应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