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16年3月2日以后);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 2 号为准。)

(三)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名系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

(四)报名条件说明

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