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20日起,根据住建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的指示,造价工程师将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由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二级工程师考试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二)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考试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分2个半天。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为3小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四、考试周期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证书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部保障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六、相关工作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

(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

(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