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245435178617.png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自愿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满4年;

(四)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六)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满3年;

(七)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八)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含取得资格后未注册人员)。

三、报名须知事项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精神,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

考试报名条件采用由报考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通过网络告知承诺方式自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单位要对本单位报考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并在本单位企业锁上进行网上确认。网上报考材料一经网上确认,即视为报考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已网上认可该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报考条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机构和注册机构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报考人员或报考单位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为报考单位不诚信原因的,将记为单位不诚信行为入库。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上午12:00至11月12日上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照片审核

报考照片要求为考生本人电子版标准证件照片(符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清晰、不带首饰等标准证件照片要求),此照片将应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如考生在办证过程中提出更换照片即被视为替考,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作废,并对该考生处以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等处罚)。只有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报考操作;不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的人员,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使用非本人相片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替考(将被禁考2年)。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将不能更换,否则将被视为替考行为(将被禁考2年)、并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三)考生单位网上确认

考试报名条件由报考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通过网络告知承诺方式自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

(四)缴费要求

1.报考人员在照片审核、网上确认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11月11日上午8∶00至11月14日上午12∶00

2.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建人〔2019〕62号)精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收费每人每科75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考试收费每人每科80元。

3.网络缴费时请通过企业锁进行(同一企业锁也可选择批量缴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款,请谨慎缴费,网络缴费时务必核对信息无误后再确认操作。

4.11月15日前,我中心按网络缴费单位名称、科目数、金额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电子发票,不予变更开具其他单位名称及内容。开票后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缴费单位抬头名称、科目数、金额等),收到短信后可打开短信提供的相关链接查询或打印电子发票。

(五)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网上确认和网络缴费程序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网上确认或网络缴费,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六)准考证打印

已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5日上午10︰00至11月29日上午12︰00止通过企业所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考生)在11月29日12︰00前完成准考证打印

五、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一)考试大纲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国计划出版社,2019年版)。

(二)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自主选择正式出版的参考教材,也可使用自行编写的教辅资料。

(三)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清单计价规范及广西实施细则。

(四)现行广西工程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

(五)现行造价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