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基坑验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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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3-12-30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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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解读】
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和条件
(1)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到场。
(2)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3)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开挖完毕,槽底无浮土、松土(若分段开挖,则每段条件相同),条件良好的基槽。
二、无法验槽的情况
(1)基槽底面与设计标高相差太大。
(2)基槽底面坡度较大,高差悬殊。
(3)槽底有明显的机械车辙痕迹,槽底土扰动明显。
(4)槽底有明显的机械开挖、未加人工清除的沟槽、铲齿痕迹。
(5)现场没有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基础施工图和结构总说明。
三、推迟验槽的情况
(1)设计所使用承载力和持力层与勘察报告所提供不符。
(2)场地内有软弱下卧层而设计方未说明相应的原因。
(3)场地为不均匀场地,勘察方需要进行地基处理而设计方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