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的过程

  开标的过程包括:宣布参会供应商代表名单;当众验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读所有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并做记录存档;投标人就唱标内容发布异议;公证人员宣布公证词。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在投标过程中,供应商经常会碰到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供应商不中标:有的人在截标时间之后才送来文件,其实迟到一分钟都不允许;标书规定,在投标书上必须有投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有的投标人忘了签字,造成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制造厂授权书十分重要,但有的投标人没有此授权,或拿了授权书,但没有法人代表签字,也被看成不合格的授权书;交付的货物明显与要求不符,使用户单位不敢要这批产品;主要指标只有一项不合格,也被淘汰出局;投标保证金不足,或开立的银行级别太低,亦成为废标理由;在设备标中,如分几个包,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包或全部的包,但一个包内的配制,一定要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