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计算期为10 年,其中建设期2 年,生产运营期8 年。第3 年投产,第4 年开始达到设
计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投资估算10000 元(不含贷款利息)。其中1000 万元为无形资产;300 万元为其他
资产;其余投资形成固定资产(贷款额为5000 万元)。
3.固定资产在运营期内按直线法折旧,残值(残值率为10%)在项目计算期末一次性收回。
4.无形资产在运营期内,均匀摊入成本;其他资产在运营期的前3 年内,均匀摊入成本。
5.项目的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量1.5 万吨某产品,预计每吨销售价为6000 元,年销售税金及
附加按销售收入的6%计取,所得税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