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 

1、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需要申请注销注册的,须填写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二份)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发现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注销注册情形的,须填写并向建设部报送注销注册申请表。 

3、被依法注销注册者,当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具体的申报程序和材料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每个省的建设厅或者地方的建设局要求会不同,办理一建重新注册可登陆当地住建厅查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