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1996年建设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

考前须知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考试条件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位或学历(毕业)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建筑学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建筑学学士学位 本科 3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学位 本科 5年
四年制工学学士学位 本科 7年
三年制毕业 专科 9年
二年制毕业 专科 10年
专业 学位或学历(毕业)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
工学博士 2年
工学硕士 6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学位 本科 7年
三年制 专科 10年
二年制 专科 11年
专业 学位或学历(毕业) 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其它工科 工学硕士 7年
五年制 本科 8年
四年制 本科 9年

1、不具备上述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定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2005年

考试科目及设置
  建筑设计,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其中,《场地设计(作图)》、《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和《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余6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