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注册设备监理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根据设备监理合同独立执行设备工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依据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
  组织领导及管理部门
  考试在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领导下进行,成立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并由两部门成立办公室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