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大纲的宗旨
根据考试大纲明示的建筑方案设计(作图)基本要求是:“检验应试者的建筑方案设计的构思能力和实践能力,对试题能作出符合要求的答案,包括:总平面布置、平面功能组合、合理的空间构成等,并符合法规规范。”
上述大纲所提及的“构思能力”,并不着重我们所通常认为的是创新构思,更不是在建一筑形式上别出心裁,玩弄手法,这只能是自设困局。这里的所谓“构思能力”就是你如何展示方案设计的思路、如何开始方案起步、如何方案建构、如何方案深化,以及如何在整个建筑方案设计过程中综合地、互动地解决各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矛盾。包括建筑与环境
的矛盾、建筑自身的平面布局与空间形式的矛盾、建筑与各工种的矛盾,等等。一句话,你的设计思路方法是清晰的还是混乱的;你的设计路线是科学的还是盲目的;你的设计思维是两点论,还是一点论;你解决设计问题的办法是辩证的还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尽管这些要求无法以“量”来评价,但是阅卷人从图纸的设计章法上,一眼就会看出应试者建筑方案设计能力的强弱,这是毫无疑义的。这就是为什么受过建筑学专业训练的建筑师在这一方面就是比其他相关专业的人(尽管他在工作经历中也从事过建筑设计)具有更好的构思能力的优势。
当然,可以作为建筑方案设计直观评价的是大纲所提及的“实践能力”。这才是应试者必须充分重视和努力的目标。
怎样考核你的“实践能力”?这就是大纲规定的四个方面考核点:
二、考试大纲的考核点
(一)总平面布置
试题肯定会给你一个用地范围及其周边环境条件。那么你怎样考虑总平面布置的两个关键性问题呢?
1.与基地周边环境的对话关系,包括:
(1)场地出入口的选择,即与城市道路的接口问题;
(2)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对话关系;
(3)与周边建筑物的和谐关系;
(4)与其他周边特定环境条件的结合与避让等;
(5)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2.用地的场地规划,包括:
(1)图(建筑)底(场地)布局关系的把握;
(2)地面停车的考虑、地下室出人口位置的选择;
(3)场地道路安排;
(4)对用地内设置限定条件(如保留古树、水体等)的考虑;
(5)所有用地内设计要素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二)平面功能组合.
试题总会给你一个详细的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房间组成及面积的总表,甚至会给你一个参考的功能分析图,以示它们之间的功能关系。面对这些众多的房间和功能关系复杂程度不一的设计任务,你应考虑什么问题呢?这就是:
1·功能合理的分区,包括平面的功能分区和竖向的功能分区;
2·建筑物主要出入口与次要出入口的位置选择;
3.合理组织人流、物流的通顺,互不交叉干扰;
  4.垂直交通系统(楼、电梯等)的设置合理性;
5.辅助空间(厅、走道、厕所等)布局与设计的妥善安排,
6.建筑物理环境(通风、采光、朝向等)的良好性;
7.建筑面积与各房间面积控制的准确性;
8.其他特殊项目的特殊问题的考虑。
(三)合理的空间构成
虽然试题不要求作剖面设计和立面设计及表达,但从平面设计的图形中,有经验的阅卷人完全可以判断你设计的建筑方案站起来大致是什么样的空间形象。也就是前面我们所说的“设计章法”不仅包括平面设计,也包括平面设计所反映的空间构成。那么怎样注意这个问题呢?
1.平面设计的形式是有适当变化还是呆板的,楼层平面布局是完全覆盖一层平面,还是有增有减,这涉及到对建筑内外空间构成形式感的评价。
2.结构选型及格网形式与大小是否合理,这涉及到对建筑空间构成尺度感的评价。
3.不同大小、不同高度房间的安排与结构系统的和谐性,它涉及到空间构成的有机性。
4.从垂直交通体系的平面定位与形式处理可以判断应试者把它是单纯作为垂直交通的手段还是同时作为内外空间构成的造型手法。
(四)符合法规规范
在建筑设计中遵守法规规范是建筑师的职责;也是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重点,这不是靠背条文,而是在建筑设计实践中不折不扣地反映在设计图纸上。上述在总平面布置、平面功能组合、合理的空间构成方面都有严格遵守法规规范的要求,包括各项防火规范、有关无障碍设计的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特别是各项强制性条文必须掌握。以上建筑方案设计的四个考核点是检测应试者能否成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也是作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应具备的综合基本设计能力。需要提及的是与上述四个考核设计内容相关的要求,即图面表达的规范性问题。它与设计能力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来说,设计能力强的人,他的图面表达能力也强,反之则弱,这是不同建筑师设计素质的不同体现,是长期专业修养所形成的。但作为应试来说,通过强化练习也可以有所提高。这就需要注意线条(墨线而不是铅笔线,工具画而不是徒手画)的运用、图例的正确、尺寸的标注、轴线的清晰、必要的文字说明、图名、比例、指北针、剖切线、标高等等都不能漏项,而且要表达清楚和正确。总之,绘图技巧在清晰表达上述四个考核内容方面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也是留给阅卷人的第一印象,务必熟练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