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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考试重点指导
RSS 打印 复制链接 发布时间:2013-10-22 17:30:27

39、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40、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财、物、行为、智力成果。行为的结果分为物化的结果和非物化的结果。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富,也称为精神产品。
41、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分为法定的权利义务和约定的权利义务。
42、主体改变也称为合同转主,由另一个新主休代替了原主体防有权利、承担义务。
43、民事法律内容变更表现为权利增加和权利减少。
4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可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45、协议终止表现为即时协商和约定终止条件
46、民事法律关系违约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
47、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
48、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履于要式法律行为,非自然人这间的借款属于要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9、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
50、财产权体第包括: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产权制度,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制度,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
5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52、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及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遗赠、抚养、发现埋藏物。
53、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54、债的消灭:履行、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及解除。
55、债因当事人死亡肌解除仅指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
56、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7、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协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8、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
59、物权保护的方式:请求确认权利,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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