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理、规范及评价标准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化、科技先导、综合效益原则和社区文明原则。在人类住区建设中应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全面推进,并驾齐驱,不可偏颇。强调在一定质量的前提下保持经济增长,在效率与公平的基础上满足社会需求,在经济和环境协调的原则下保证资源的持续利用。居住区规划设计遵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一、居住区构成
  一般称"居住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居住区户数为10000r-16000,30000-50000人;居住小区户数为3000-5000,10000-15000人;组团户数为300~1000,1000-3000人。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一小区一组团、居住区一组团、小区一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居住区,也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或10000’-15000户)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小区,也称"居住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或2000-’4000户)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组团,又称居住组团,指一般被小区级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或300-700户)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居住区用地(R)包括住宅用地(ROl)、公建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公共绿地(R04)四项内容。
  二、场地选择
  居住区的正确选址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首要条件。选址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合理进行。充分考虑城市文脉的延续与继承,居民居住意愿与行为方式,并兼顾投资环境效果和开发建设的便利。
  除此之外,居住区的选址还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经济政策因素:小区的选址应结合房改政策的贯彻,对市场的影响,通过调研确定社会定位,以期获得良好的市场回报。
  周边环境因素:居住区的选址,应遵循"生活接近自然环境"的原则,选择环境优美,周边自然环境可以利用的地区。要求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保留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水面,要使小区的建设与城市和地域有广泛的联系,融会在其中。要避免大气污染、水源污染,远离噪声,避免交通干线的干扰和穿越,保护居住区的居住质量。对已有的不利因素,在规划设计中应予以进行有效的处置,改善环境质量水平。
  《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对居住区场地选择规定如下:
  (1)小区选址应在城市规划指导下,选择符合居住功能要求、环境良好、有利于开发建设的新建地区或适宜旧区改建地段。
  (2)小区选址应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经济现状与发展趋势,住房制度改革,主要服务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为示范小区的规划建设以及产业的经营与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3)小区应选择具有良好植被和小气候环境以及有利地形、地貌的地区。必须避免严重的交通、噪声干扰和工农业有害排放物的污染与侵害。
  (4)小区所在地段与城市或地区商业中心之间应有较好的通达性和便捷的出行条件。
  (5)小区所在地应具备较好的文化教育及医疗卫生等设施。
  (6)小区应具备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电讯、影视接收及供热(北方地区)等市政工程条件,并能方便与城市市政工程管网衔接。
  (7)小区用地应具有良好的地质条件。必须避免地质复杂、土壤承载力差、地势低洼又不易排涝等不良的工程地质条件,也应避开风口、滑坡和洪水侵袭的地段。为了保证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并有利于社区建设,示范小区用地规模宜在10hm2以上。虽然,试点小区只是居住区建设的一部分,但在我国改革开放20余年中的居住区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确实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城镇居住区的建设应以此为标准,确实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三、规划结构
  分析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区位、环境、规模、功能与用地配置、空间与形态布局、设施配置等种种因素,并将这些因素纳入到城市居住区规划结构优化研究。
  1.居住区规划结构应考虑以下因素
  (1)居住小区居民构成与居住需求。
  (2)居住小区空间及形态的结构与布局。
  (3)居住社区生态优先,服务到户,文化与活力,景象共享等规划结构优化的目标原则。
  (4)居住社区生活保障、育才与就业,交往与参与、社区运营等系统的构建。(5)规划单元用地规模与规划结构。
  (6)户外整体环境质量及其指标体系的分析。
  2.《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对居住区规划结构规定如下:
  (1)小区的规划布局应做到用地配置得当功能组织合理,布局结构清晰,设施配套齐全,整体协调有序。
  (2)要处理好小区与周边城镇地区的关系,协调互补,避免不良的环境影响。
  (3)小区的组织结构应按照其规模、方便居民生活、有利邻里交往与物业管理等需要,统筹考虑,灵活确定小区规划结构的分级。合理规划小区结构层次。
  (4)要重视小区的空间环境组织及其建筑文化内涵,主体设计应考虑地区特征及个性。
  (5)小区用地内非居住性城市设施的布局,要保证小区结构的完整和居住环境质量,避免不利影响。
  (6)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方针和远近期结合的原则,示范小区规划应为社区建设的发展留有适当余地。
  3.常见的有如下几种规划结构型式
  (1)小区组团的规划结构型式:采取"小区一组团"这种比较程式化的模式作为组织小区的基本架构,在我国以多层住宅为主的居住小区规划中较普遍采用,其特点就在于规划骨架比较清晰,组团的规模比较均衡,几个组团围合一块公共绿地(或公共中心)人们戏称这种模式为"四菜一汤"。例如:西安大明宫小区,采用里坊式格局划分组团,保证组团用地的完整性,形成良好居住环境。
  (2)小区邻里单位的规划结构型式:采取"小区一邻里单位"的模式作为组织小区的基本架构。由于居住小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适当扩大住宅间距,结合绿地布置,组合成最接近居民的邻里单位。例如:上海浦东新区锦华小区,采用整体布局的方法,综合考虑道路、环境、服务系统的关系。
  (3)住宅组群的规划结构型式:采取"小区一住宅组群"的模式作为组织小区的基本架构。由于居住小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提供为小区居民服务的社区活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绿化管理等一系列的居住生活保障体系,作为带有自治行政管理性质的居民委员会很难全面承担起小区的管理工作。由此可见,管理模式的改变,直接影响小区的规划结构。不以固定的组团规模为基础,而是把视点转向组织和丰富居民的邻里交往和居住生活活动内容,组织不同住宅组群,形成各具特色的居住环境空间,成为现代居住小区规划结构的新思路。

  四、道路与交通
  道路与交通是居住小区功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居住小区的交通结构日趋复杂化,居民出行方式的选择日趋多样化。
  由于各种交通方式之间既互相影响又相互联系,在交通组织上,应使它们既适当分离又合理衔接。对于人与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快车与慢车的混合与分离,以及对于公共交通、静态交通等都应该统筹安排,彼此兼顾。
  道路系统是交通组织在物质空间上的反映,不同的交通组织方式对应于不同的道路系统的形式。而道路系统形式不间,也会直接影响居住建筑的布置,交通的组织以及居民的活动。居住小区的道路系统规划应当体现因地制宜原则,)1民而不穿、通而不畅原则,功能多样化的原则,以及道路网络与住宅、公建、绿地、景观、停车设施和住宅内部空间结构整合化原则。
  居住小区的道路一般分为四级,居住区级一小区级一组团级一宅前道路,各级道路担负着不同的作用,可采用不同构成形式,路幅和断面设计。
  居住小区作为基本的生活空间,其交通应该考虑人的生活需要,强调对人的关怀和对交通环境的人性化设计。鉴此,居住小区中宜适当控制汽车的通行。停车设施是居住小区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交车站、出租车营业站、路边停车道、公共与私人停车场(库)。居住小区中停车以"朝发夕归"的停车为主,具有周期性和规律性。居民停车方式取向具有多元化和室内化特点。因此,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停车方式和停车数量,以保证具体的需求。
  《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对居住区道路交通规定如下:
  (1)小区内道路系统,应构架清楚,分级明确。并应与城市公交系统有机衔接,方便与外界的联系。
  (2)小区道路应通畅,主出入口应合理及避免区外交通穿越。同时,必须满足消防、救护、抗灾、避灾等要求。
  (3)为适应汽车交通日益增多的趋势,应组织好小区的人流、自行车及汽车的流向,选择交通合流或分流的方式,减少人车的相互干扰,保证区内人车安全和居住的安宁。
  (4)小区内的小汽车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总住户数的20%设置,并留有较大发展可能性。经济发达及东南沿海地区应按照总住户的30%以上的要求设置。停车场地应保证必要的用地和安全停放,减少对住宅环境的影响。为住户设置的自行车停放场、库应方便而隐蔽,不得占用庭院、绿地。
  (5)小区内道路设计应符合残疾人元障碍通行的规定。

  五、住宅群体
  住宅群体是住区户外环境空间的载体,它对于户外空间的限定,户外环境的塑造,住宅建筑造型,社区活动场所的营造,延续地方特色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文化有特定的意义。住宅群体组合应引人新的观念,在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条件和传统文化等相关因素之外,应充分考虑市场的因素。一般来说,住宅群体组合原则如下:(1)以创建生态住区环境为宗旨,达到住区群体中的建筑、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2)注意协调与住宅群体相关外围条件。
  (3)以当地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为背景,确定住宅群体组合方式。(4)考虑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创新住宅群体组合手法。
  (5)加强住宅群体内城市设计观念,丰富住宅群体景观,创造具有个性和吸引力的住宅群落。
  (6)适当超前,具有观瞻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7)适应社会发展和生活品质的提高,适时优化或调整规划设计。
  《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对居住区住宅群体规定如下:(1)小区的住宅应结合我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条件、家庭人口构成、现代居住生活行为以及住房市场的需求,按照小康居住水平,确定住宅的类型与标准(见城市示范小区住宅设计建议标准表)。
  (2)小区住宅宜以多层为主。为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丰富建筑空间环境,可采取多层、高层、中高层、低层相结合等不同构成方式。高层住宅集中的地域,住宅容积率应符合规定并保证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
  (3)住宅群体布置与空间组织应与住宅建筑设计相结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成为有机整体。应提高住宅群落或院落的功能与环境质量,注意住宅群体形态的标识性。
  (4)住宅布置其间距必须满足日照、通风等规定要求,保证室内外环境质量,同时应做到节地、节能。
  六、绿地与室外环境
  21世纪"居住小区室外绿地与场地"规划中,将面临两方面的需求变化:其一,从社会学角度看,小区规划不应是传统的主要仅在于物质空间环境的考虑,而是要强调"居住社区"观念,综合考虑人的物质需求与社会需求;其二,从城市化发展和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着眼,要保证在高密度居住的前提下,满足人对于室外活动和回归自然的需求,也就是保证并提高绿化空间质量的问题。
  随着我国住房体制改革,城市居民将形成以同质性为主导的居住社区,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类住区环境要面对的重要问题。因居住社区室外环境主要由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构成,而居住社区室外环境的功能则根据居民的自然环境需求、休闲需求、领域需求和邻里交往需求决定。这些需求则以居住人数的不同呈现出动态性(即需求随年龄及需求层次而变化)及多样性(需求随主体对象而变化)的特点。所以,居住小区室外场地、绿化设置规模及面积应适宜,采取乔、灌、草、绿地等的多种绿化形式。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0对居住区绿地与室外环境规定如下:(1)小区绿地按不低于30%的要求布置,并应尽可能地增大绿地率。应充分利用空间包括垂直墙面、屋顶等,扩大绿化覆盖,并提高绿化的质量。(2)绿地的分布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居民就近使用。住宅群落内应安排休闲、体育锻炼与交往的场所,必须为老人休闲、儿童游戏设置活动场地。绿地必须以绿为主,也可适当设计部分铺装地面以及活动设施用地,多功能复合使用。(3)小区的环境绿化应结合住宅及其群体布置,丰富建筑景观。(4)小区绿地及住区环境必须进行专门规划和设计。绿地及环境设计应配合小区规划总体设计进程和要求,一体作业。
  七、公共服务设施
  应从社会领域、经济领域、技术领域和体制领域的发展趋势,把握可能对居住生活方式产生的重要影响。提出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商业、教育、医务、社区活动、管理等设施的规划设计。
  ((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8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定如下:(1)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适应家务劳动社会化趋向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应符合居民的活动规律,方便居民日常使用。
  (2)公共设施的布置应避免对居住生活的干扰,保证环境的洁净与安宁。应按照不同功能要求进行恰当安排。
  (3)结合社区建设的需求。应配置居民的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娱乐休闲设施以及居民集会(交往)场所,为物业管理创造方便而有效的基础条件。
  (4)小区必须有完备的环卫设施系统,集、运设施系统,实现垃圾袋装化或分类收集。
  例:组团级居住区的人口数大约为(C)
  A.30000~50000;
  B.10000~15000;
  C.1000~3000;
  D.200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