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居住区无障碍设计
    (一)道路
    1.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级道路的人行道。
    2.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在人行步道中设台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居住区级道路的无障碍设计同城市道路。
    (二)公共绿地
    1.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居住区级公园、小区级小游园、组团绿地和儿童活动场。
    2,各级公共绿地的入口、通路、设施的地面应平缓、防滑,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休息坐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4.公厕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5,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6.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三)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实施范围和设计内容,按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