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全疏散 
    (一)安全出口的个数
    1.建筑物每个防火分区、一个楼层、一个大房间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2.建筑规模较小、使用人数较少,可以只设一个安全出口的例外情况:
   (1)一个房间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幼除外):非高层建筑中,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75n/时;可以只设一个净宽不小于1.4m的外开门.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房间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门。
    (3)二、三层建筑(医疗托幼除外)一、二级耐火,每层面积不大于500m2,二、三层人数和不超过100人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4)塔式住宅:9层及其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可设一个楼梯;10至18层,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大于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5)非高层的单元式宿舍,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人数不超过30人,可设一个楼梯。
    (6)单元式住宅,一般只有一座楼梯和安全出口。但超过6层时,各单元楼梯均应通到平屋顶,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应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7至9层的单元式住宅,如户门用乙级防火门时,楼梯可不通至屋顶。
    (7)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开有防火门时,两个防火分区可各自设一个安全出口,而将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在高层建筑中,此项规定的适用前提是,这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的1.4倍。
    3.观众厅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剧院、电影院、礼堂观众厅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体育馆观众厅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规模较小时取值宜接近下限,规模较大时取值宜接近上限。
    4.面积不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室,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多个防火分区时,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往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人防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l0rn,容纳人数不大于1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有直通地面的竖井金属梯时,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大于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改建工程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但应设置在不同方向,且相邻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设置必须符合规范。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经常停留的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只设一个疏散出口。
    6.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或通往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受条件限制而只能设在同一方向时,两个出口间距不应小于5m。
    7.每座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楼梯不宜少于2个,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
    8.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每个防火分区人员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但同一时间的人数不超过25人以及Ⅳ类汽车库可只设一个。
    9.汽车疏散口不少于2个,但Ⅳ类汽车库、设双车道的Ⅲ类地上汽车库以及设双车道且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可设1个。两个汽车疏散口间距不应小于l0m,毗邻设置时用防火隔墙隔开。
    10.停车50辆以上的停车场,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二)安全疏散距离
    1.非高层建筑(一、二级耐火、封闭楼梯间)
    (1)双向疏散时:托幼25m,医疗、学校35m,其他40m。
    (2)袋形走道时:托幼、医疗20m。学校、其他22m。
    (3)开敞外廊时增加5m,设自动喷淋时加25%。
    (4)非封闭楼梯间时,双向疏散减5m,袋形走道减2m。
    (5)楼梯底层应设直接对外的出口,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对外出口布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6)任何情况下,房间最远点到房门的距离不应超过袋形走道时的规定最大疏散距离,即20~22m。
    (7)地下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45m,自动喷淋时不大于60m;底层车库疏散距离不大于60m.
    2,高层和地下建筑
    (1)双向疏散时:医院病房部分24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医院其他部分30m,其他40m。
    (2)袋形走道时:医院病房部分12m,教学楼、旅馆、展览楼、医院其他部分15m,其他20m。
    (3)地上人员集中的大厅(观众厅、展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阅览室等)内在一点到最近疏散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他房间不宜超过15m。
    (三)疏散宽度
    1,各类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楼梯、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规范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楼梯按每层人数计算总宽,底层外门按最大层人数计总宽。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栏杆的疏散楼梯最小宽度可为1.0m。
    2.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宽度按通过人数0.6m/每100人计算,最小净宽1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观众厅疏散门不应设门槛,宽度不应小于1.4m,紧靠门口1.4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门必须外开。
    3.高层建筑的疏散宽度,每100人不小于1m,底层外门按人数最多一层计。
    外门最小宽度:住宅1.1m,医院1.3m,其他1.2m。
    走道最小宽度:单面走道比外门大0.1m,双面走道比外门大0.2m。
    4.人防工程的疏散宽度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总宽度应按该防火分区设计容纳总人数乘以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地下室埋深小于l0m时,每100人不小于0.75m;埋深大于10rn时,每100人不小于lm;并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大于250人;改建工程可不大子350人,但应布置在不同方向。
    (2)安全出口门、楼梯、走道最小净宽要求:
    门和楼梯,一般1m,医院1.3m,人员集中处1.4m。
    走道单面布置一般1.2m,医院1.4m,人员集中处1.5m;双面布置一般1.4m,医院1.5m,人员集中处1.6m,旅馆、餐厅可1.3m。
    (3)地下街防火分区内疏散走道最小净宽应按通过人数乘以疏散宽度指标计算,或不小于两端疏散口最小净宽之和的较大者。相邻两疏散口之间的疏散走道通过人数宜为两个疏散口之间设计容纳人数;袋形走道的通过人数应为走道末端与相邻疏散口之间设计容纳人数。疏散宽度指标:埋深不大于l0m时,为每百人0.75m;埋深大于l0rn时,为每百人1.0m。地下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可按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之和乘以人员密度指标计算。人员密度指标为:地下一层0.85人/m2;地下二层0.8人/m2。
  (4)设有固定坐位的观众厅疏散要求与一般观众厅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