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 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

  3.殡仪区与火化区相邻设置,并设廊道连通。

  4.1.3 殡仪馆不应少于2个出入通道,其中1个专供殡仪车通行。

  2、在停车场出入最方便的地段, 应设残疾人的停车车位, 并设醒目的“无障碍标志”。

  5.3.2 悼念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悼念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2㎡。

  2.悼念厅的出入口应设方便轮椅通行的坡道。

  3.悼念厅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7.1.5 殡仪区的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目应按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设置,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最大距离不宜超过20.0m。

  7.1.7 悼念厅的疏散内门和疏散外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并不应设置门槛和踏步。

  7.3.2 火化间安全出口不应小于2个。

  7.2.3 骨灰寄存用房的防火分区隔间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为单层时不应大于800㎡;当建筑高度在24.0m以下时,每层不应大于500㎡;当建筑高度大于24.0m时,每层不应大于300㎡。

  7.2.5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中1个出口应直通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