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设有少年儿童阅览区的图书馆,该区应有单独的出人口,室外应有设施较完善的儿童活动场地。

  3.2.4 图书馆的室外环境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外,新建公共图书馆的建筑物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4.2.2 基本书库的结构形式和柱网尺寸应适合所采用的管理方式和所选书架的排列要求。框架结构的柱网宜采用1.20m或1.25m的整数倍模数。

  4.2.7 书库库区可设工作人员更衣室、清洁室和专用厕所,但不得设在书库内。

  4.2.10 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书库应至少有一套书刊提升设备。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宜少于两套。六层及六层以上的书库,除应有提升设备外,宜另设专用货梯。书库的提升设备在每层均应有层面显示装置。

  4.2.12 书库与阅览区的楼、地面宜采用同一标高。无水平传输设备时,提升设备(书梯)的位置宜邻近书刊出纳台。设备井道上传递洞口的下沿距书库楼、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0.90m。

  4.3.4 阅览区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入口附近设管理(出纳)台和工作间,并宜设复印机、计算机终端等信息服务、管理和处理的设备位置。工作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并宜和管理(出纳)台相连通。

  4.3.5 阅览区不得被过往人流穿行,独立使用的阅览空间不得设于套间内。

  4.3.6 使用频繁,开放时间长的阅览室宜邻近门厅布置。

  4.3.16 盲人读书室应设于图书馆底层交通方便的位置,并和盲文书库相连通。盲人书桌应便于使用听音设备。

  4.6.3 采编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应与读者活动区分开,与典藏室、书库、书刊人口有便捷联系;

  4.6.4 典藏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当单独设置时,应位于基本书库的人口附近;

  4.6.8 美工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美工用房应包括工作间、材料库和洗手小间;

  2.工作间应光线充足,空间宽敞,最好北向布置,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00m2。

  3 工作间附近宜设小库房存放美工用材料;

  4 工作间内应设置给排水设施,或设小洗手间与之毗邻。

  6.2.2基本书库、非书资料库,藏阅合一的阅览空间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为单层时,不应大于1500m2;当为多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00m时,不应大于 1000m2;当高度超过24.00m时,不应大于 700m2;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书库,不应大于 300m2。

  当防火分区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增加 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

  6.2.3珍善本书库、特藏库,应单独设置防火分区。

  6.2.6装裱、照像等业务用房不应与书库、非书资料库贴邻布置。书库内部不得设置休息、更衣等生活用房,不得设置复印、图书整修、计算机机房等技术用房。

  6.4.4超过300座位的报告厅,应独立设置安全出口,并不得少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