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筑策划

考试大纲对于建筑策划这一部分的考试要求是:
  能根据项目建议书及设计基础资料,提出项目构成及总体构想,包括:项目构成、空间关系、使用方式、环境保护、结构选型、设备系统、建筑规模、经济分析、工程建设周期等,为进一步发展设计提供依据。
  第一节 建筑策划的涵义
  “策划”通常被认为是为完成某一任务或为达到某一预期的目标,对所采取的方法、途径、程序等进行周密而有逻辑的考虑而拟出具体的文字与图纸的方案计划。
  在建设项目的目标设定阶段,一般称之为项目的总体规划阶段,其后为了有效地实现这一目标,对其方法、手段、过程和关键点进行探求,从而得出定性、定量的结果,以指导下一步的建筑设计,这一研究过程就是“建筑策划”的过程。
  建筑策划是特指在建筑学领域内建筑师根据总体规划的目标设定,从建筑学的学科角度出发,不仅依赖于经验和规范,更以实态调查为基础,通过运用计算机等近现代科技手段对研究目标进行客观的分析,最终定量地得出实现既定目标所应遵循的方法及程序的研究工作。它为建筑设计能够最充分地实现总体规划的目标,保证项目在设计完成之后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科学的依据。简言之,建筑策划就是将建筑学的理论研究与近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为总体规划立项之后的建筑设计提供科学而有逻辑的设计依据。
  为进行一项建筑策划通常有三点要素:第一,要有明确的、具体的目标,即依据总体规划而设定的建设项目;第二,要有能对手段和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可能性;第三,要有能对程序和过程进行预测的可能性。其中建设立项是建筑策划的出发点。达到目标的手段和过程都是由建设目标决定的,而且通过目标来进行评价。研究和实现立项目标的手段是建筑策划的中心内容,而对手段的功力和效率进行评定分析则至关重要。为了对手段进行评价分析,建设项目实施的程序预测又是必要的,而正确地预测,又始于对客观现象的认识,即对相关信息的收集和调查是关键。而且,对现象变化过程和运动过程的认识,以及对该现象操作手段的效果的预测是不可缺少的。如果这个预测过程不能进行,那么也就不可能有真正建筑策划的产生。
建筑策划的研究范围

  第二节 建筑策划的范围及内容
  一、建筑策划的研究范围
  建筑策划是介于总体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一个环节,其承上启下的性质决定了其研究领域的双向渗透性。它向上渗透于宏观的总体规划立项环节,研究社会、环境、经济等宏观因素与设计项目的关系,分析设计项目在社会环境中的层次、地位、社会环境对项目要求的品质,分析项目对环境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进行经济损益的计算,确定和修正项目的规模,确定项目的基调,把握项目的性质。它向下渗透到建筑设计环节,研究景观、朝向、空间组成等相关因素,分析设计项目的性格,并依据实态调查的分析结果确定设计的内容以及可行空间的尺寸大小。
  建筑策划不同于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根据城市和区域各项发展建设综合布置方案,规划空间范围,论证城市发展依据,进行城市用地选择,道路划分,功能区分,建设项目的确定等。它规定城市和区域的性质,如政治行政性、商业经济性、文教科技性等,但对具体的建设项目不作过细的规定。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区域、聚落的位置选择,如沿海,靠山等。它规定城市中心的位置,重要建筑的红线范围,进行交通的划分和组织,但不规定建设项目的具体朝向和平面形式。而建筑策划则是受制于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所设定的红线范围内,依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对其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物质环境进行实态调查,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评价,根据用地区域的功能性质划分,确定项目的性质、品质和级别。
  建筑策划又不同于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根据设计任务书逐项将任务书中各部分内容经过合理的平面布局和空间上的组合在图纸上表示出来以供项目施工之用。建筑师在建筑设计中一般只关心空间、功能、形式、色彩等具体的设计内容,而不关心设计任务书的制定。设计任务书一经业主拟定之后,除非特别需要,建筑师一般不再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只是照章设计,直至满足设计任务书的全部要求。而建筑策划则是在建筑设计进行空间、功能、形式、体形等内容的图面研究之前对其设计内容、规模、性格、朝向、空间尺寸的可行性,亦即对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和数理分析,从而修正项目立项的内容。简言之,建筑策划就是科学地制定设计任务书,指导设计的研究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把总体规划和建筑策划之间的研究建筑、环境、人的课题作为建筑策划的第一领域,而把建筑策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研究功能和空间组合方法的课题作为第二领域。
  把人和建筑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是建筑策划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也是建筑策划的第一领域。人类的要求与建筑的内容相对应,从对既存的建筑的调查评价分析中寻求出某些定量的规律,这是建筑策划的一个基本方法,其外延、内涵极其广阔。例如:建筑和人类心理的相互关系及影响、生理的相互关系及影响、精神的相互关系及影响以及社会机能等,其中包括城市景观协调的要求、技术经济的制约因素、施工建设费用及条件限定因素等。人类要求的多样性、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连续性,意味着建筑策划的第一领域将持续扩展下去。
建筑策划的内容
  二、建筑策划的内容
  建筑策划的第二领域研究建筑设计的依据、空间、环境的设计基准,它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建设目标的确定;
  (2)对建设目标的构想;
  (3)对构想结果、使用效益的预测;
  (4)对目标相关的物理、心理量及要素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
  (5)设计任务书的拟定。
  首先,建筑策划目标的明确要与第一领域建立信息反馈关系。由第一领域的分析结果考察设计目标的可行性。同时,第二领域中设定的目标又是第一领域中研究的课题和依据。实际上,第二领域中设计目标的设定问题不过是第一领域中人与社会对设计目标要求的另一种说法。目标的确定不只是一个书面上文件化的过程。
  其次,是对建设目标的构想。及既定目标与人们使用要求相适应,在充分满足和完成各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对所需的设施、空间的规模进行设定工作。它要求建筑师把人们的使用要求建筑化地转换成建筑语言,并用建筑的语言加以定性的描述。其研究的方法从直观的设想到理性的推论并非一个惟一的答案。这种构想不仅是存在于观念中的建筑形式,其意义的体现必须通过物质性载体来实现。
  对构想的结果进行预测是对构想可行性的最好检验。在这里,建筑师可以凭借自身的经验,依建筑模式模拟建筑的使用过程。但遗憾的是,预测的方法目前还只停留在经验模拟阶段,还有待于向逻辑化、理想化方向发展。
  基于预测的结果,接下来就可以进行目标相关物理量、心理量的评价了。按照预测模拟的建设目标的构想,进行多方位的综合评价。显然,由于建设目标的不同,项目性质、使用的侧重点不同,各相关量的评价标准和尺度也就各种各样。多元多因子的变量分析评价法可使其得到较满意的解决。
  这样,由目标设定、构想、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各项前提准备就基本完成了。将这一过程用建筑语言加以描述,进行文字化、定量化、就可以得出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经过标准化处理就可以成为下一步建筑设计的依据了。
  建筑策划受总体规划的指导,接受总体规划的思想,并为达成项目既定目标整理准备条件,确定设计内涵、构想建筑的具体模式,进而对其实现手段进行策略上的判定和探讨。归纳起来可以有以下五个内容:(1)对建设目标的明确;(2)对建设项目外部条件的把握;(3)对建设项目内部条件的把握;(4)建设项目具体的构想和表现;(5)建设项目运作方法和程序的研究。
  在这里,“目标设定”这一点,与建筑策划的第一领域建立信息反馈关系,它原本属于总体规划立项范畴,而具体的建筑造型等则属于设计的范畴。之所以再三地将建筑策划如此划分,也正体现了其研究领域的双向渗透性和与建设程序的前后阶段的因果反馈关系。
  一般来讲,对建设项目的目标确定,总体规划是决定性的,指导性的,但对目标的规模、性质等内在因素的研究,建筑策划则很关键。实际上,这种总体规划和建筑策划对项目目标的研究其分界却不是截然的,并不总是由总体规划开始再到建筑策划的单项流程。通过建筑策划的实现条件和手段,依据预测评价的定性和定量的结果,不断反馈修正总体规划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策划和设计的关系似乎也是如此,对于建筑策划来说要决定建筑的性质、性格、规模、利用方式、建设周期、建设程序、预算,从而拟定设计任务书,如果没有具体的建筑构想和方案,决定上述条件是困难的。这种探讨性的方案设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概念设计”。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建筑策划的概念设计应属于建筑策划的范畴而不是建设项目的正式设计,它只是建筑策划的一部分,建筑师只是依据这种探讨性的设计方案来为建筑策划的其他内容提供参考。但毕竟这—环节具有了建筑设计的某些特性,因此,我们认为建筑策划和建筑设汁的分界也非截然。
  既然如此,建筑策划与前期的总体规划立项和后期的建筑设计阶段之间建立信息反馈程序就变得异常重要,而且建筑策划的内容中也应包含这些环节。
建筑策划的方法和程序   第三节 建筑策划的方法和程序
  一、建筑策划的程序
  在具体的建设项目策划中,其目标确定、空间构想、预测和评价等内容是相互交叉进行,且互为依据和补充的,所以各个环节的逻辑顺序并非一成不变的。一般项目的建筑策划程序可以概括如下:
  (1)目标的确定。这是根据总体规划立项,明确项目的用途,使用目的,确定项目的性质,规定项目的规模(层数、面积、容积率等一次、二次、三次元的数量设定)。
  (2)外部条件的调查。这是查阅项目的有关各项立法、法规与规范上的制约条件,调查项目的社会人文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投资环境、技术环境、人口构成、文化构成、生活方式等;还包括地理、地质、地形、水源、能源、气候、日照等自然物质环境以及城市各项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地段开口、允许容积率、建筑限高、覆盖率和绿地面积指标等城市规划所规定的建设条件。
  (3)内部条件的调查。这是对建筑功能的要求、使用方式、设备系统的状态条件等进行调查,确定项目与规模相适应的预算、与用途相适应的性格以及与施工条件相适应的结构形式等。
  (4)空间构想。又称为“软构想”,它是对总项目的各个分项目进行规定,草拟空间功能的目录(1ist)——任务书,确定各空间面积的大小,对总平面布局、分区朝向、绿化率、建筑密度等进行构想,并制定各空间的具体要求,此外对平、立、剖面、风格等特征进行构想,确定设计要求。同时对空间的成长、感观环境等进行预测,从而导入空间形式并以此为前提环境对构想进行评价,以评价结果反馈修正最初的设计任务书。
  (5)技术构想,又称为“硬构想”。它主要是对项目的建筑材料、构造方式、施工技术手段、设备标准等进行策划,研究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中各技术环节的条件和特征,协调其他技术部门的关系,为项目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6)经济策划。根据软构想和硬构想委托经济师草拟出分项投资估算,计算一次性投资的总额,并根据现有的数据参考相关建筑,估算项目建成后运营费用以及土地使用费用等项可能的增值,计算项目的损益及可能的回报率,作出宏观的经济预测。经济预测将反过来修正软构想和硬构想。一般较小的项目可能无需这一环节,但大项目特别是商业性生产项目,其经济策划往往成为决策的关键。
  (7)报告拟定。这是将整个策划工作文件化、逻辑化、资料化和规范化的过程,它的结果是建筑策划全部工作的总结和表述,它将对下一步建筑设计工作起科学的指导作用,是项目进行具体建筑设计的科学的合乎逻辑的依据,也便于投资者作出正确地选择和决策。
  归纳建筑策划的形式和运作模式可抽象概括为以下表述:认识一限定条件一解决方案一实施。这不是一个单向线性过程,而是一个不断反馈、循环的多变量函数的系统运行过程。
  二、建筑策划的方法
  (一)SD法一语义学解析法
  SD法是SemanticDifferential法的略称,是奥斯顾德于1957年作为一种心理测定的方法而提出的。从字面上讲,SD法是指语义学的解析方法,即运用语义学中“言语”为尺度进行心理实验,通过对各种既定尺度的分析,定量地描述研究对象的概念和构造。
  对于以建筑空间为对象的SD法,可以概括为:研究空间中的被验者对该目标空间的各种环境氛围特征的心理反应,对这些心理反应拟定出“建筑语义”上的尺度,而后对所有尺度的描述参量进行评定分析,定量地描述出空间目标的概念和构造。
  一般说来,这种行为到平面、意识到空间的相对应的心理和生理反应,仅从外部进行客观的观察是困难的。通常我们可以通过直接采访或询问被验者而获得。这种信息的摄取方法可以有许多种,可依据调查研究的目的不同来选择。
  SD法研究人们对空间的体验并对体验的心理和生理反应加以测定,其研究对象可以是空间的全体,也可以是空间的一部分,例如对“剧场观众厅色彩”的研究。最初“语义”上尺度的拟定是任意的,建筑师根据目标空间的特性以及建筑策划的目的和内容,运用建筑语言加以设定,这也就是“操作概念的规定”。获得空间氛围特征的心理、物理参量后,运用数学和统计学的多因子变量分析进行整理,如果针对目标空间所拟定的描述项目为n,则三维物理空间的氛围特征就可以用空间环境的n维心理量和物理量加以定量的描述。
  (二)模拟法及数值解析法
  建筑策划在确定复杂的前提条件、评价建筑设计构想等方面,由于涉及的范围和因素越来越广,所以建筑策划的实际工作也就越来越繁重和复杂。现实中进行逐一详尽的、直接调查已变得越来越不可行,而且如此庞大的工作量,其经费问题也会令建筑师和业主挠头。鉴于这种情形,以与现实目标相仿的模拟空间作为研究对象,模拟实态环境、进行实验和数据分析的“模拟法”应运而生。
  模拟法是用模型对实态事项、环境、空间进行模拟,并通过对模拟环境空间的分析来演绎和归纳显示环境和空间的方法。模拟的方法又可以分为物理模型模拟法和理论模型模拟法。
  物理模型模拟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运用简单材料,对环境空间的物理形态按比例缩小而建立起来的在特定方位上类似于真是目标的具象模型;二是运用计算机进行虚拟空间的描述,在屏幕上显示目标的三维图像。
  理论模型模拟法,是模拟法的核心。它是运用数学公式、流程图、框图等逻辑数学模型对实态环境、空间进行描述和分析的方法。理论模拟法的关键是将目标空间及环境“数式化”的过程,对数式进行解析而获得的一般解即为理论模型的模拟分析结果。尽管理论模拟法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但由于建筑条件的复杂性,其中人文、自然等因素的交错盘结,非一般数学公式所能模拟,所以数式的模拟是具有特定范围的。
  (三)多因子变量分析及数据化方法
  多因子变量分析及数据化方法主要是对应于SD法,是对SD法中的相关因子进行数据处理的补充方法。
  在建筑策划的研究中,通过各阶段。各方法获得的数据需进行分类处理,才能寻找出其间的联系,并正确反映实态空间及事件。因此研究多因子变量在数量和值域上的潜在的个性、共性和相互关系是研究建筑策划方法论的关键。一般说来,少量的数据在说明和解析空间及事件时很难全面准确地反映出实态的全貌,因而多因子变量的数据处理多是大量的成组的操作。因子分析法正是研究大量的相关数据、寻求其内在联系和规律性的逻辑法则。
  因子分析法的目的是从大量的现象数据中,抽出潜在的共通因子即特性因子,通过对这些特性因子进行分析,而得出全体数据所具有的结构,惟以数据作为实态表述来反映空间目标的调查手段提供理论依据。SD法中多数的“语汇尺度”的评定值是变量,从这些变量中抽出若干潜在的特性因子,为下一步寻找并抽出明确目标及概念结构的因子轴作准备。因子分析法与主成分分析法不同,主成分分析法是将数据进行综合,将主成分的特性因子按大小顺序排列,而因子分析法则是分解这些数据,求得特性因子的负荷量,再对这些特性因子进行分析。
  因子的数据化法就是将因子的特性项目分类,将对这些特性项目的调查取样加以收集,这一收集过程是按照“同类反应模式”进行的。而后在最小次元空间坐标系中求得一座的分布图,以此来研究数据的结构。
  因子分析法是现代统计数学的基本方法之一。它的应用范围极广,在经济预算、商品销售、工业数据处理等方面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尽管所表述的目的不同,但原理和基本方法是相同的。
  第四节 前期建筑策划中应考虑的因素
  一、城市规划的要求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项
  1.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前言:说明本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镇发展:
  a.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b.预测城市化水平;
  c.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城镇;
  d.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
  e.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政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a.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b.城市各类用地的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c.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的保护,城市风貌和特色;
  d.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及环境综合整治;
  e.郊区主要乡镇企业、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控制范围。
  (6)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的措施;
  (7)各项专业规划;
  (8)3~5年内的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投放、住宅建设等;
  (9)实施规划的措施。
  2.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
  (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图纸比例为l/50000—1/200000,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
  (2)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分类画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b.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
  c.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d.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
  e.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的范围;
  f.园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
  g.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h.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瑰。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
  b.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c.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d.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e.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f.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4)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
  (5)城市总体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6)郊区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a.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
  b.村镇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围;
  c.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的市政公用设施(水源地、危险品库、火葬场、墓垃圾处理消纳地等)用地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d.农田、菜地、林地、园地、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7)近期建设规划图。
  (8)各项专业规划图。   (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构成如下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包括文本和图纸两大部分。
  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的内容要求
  (1)总则: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2)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a.各种使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
  b.建筑间距的规定;
  c.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d.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e.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f.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g.有关名词解释;
  h.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3)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点;
  (4)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a.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a)用地性质;
  b)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
  c)建筑控制高度;
  d)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
  e)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地块面积);
  f)交通出入口方位;
  g)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b.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a)人口容量(人/hm2);
  b)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c)建筑色彩要求;
  d)其他环境要求。
  2.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的内容要求
  (1)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
  (2)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
  (3)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
  (4)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
  (5)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
  a.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
  b.规划保留建筑;
  c.公共设施位置;
  d.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形、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e.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
  必要时d、e两项可单独绘制;
  f.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三)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构成如下
  1.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a.总用地面积;
  b.总建筑面积;
  c.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d.容积率、建筑密度;
  e.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f.绿地率;
  g.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2.图纸
  (1)规划地段位置图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
  (2)规划地段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
  (3)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
  (4)道路交通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5)竖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6)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比例尺同上,图上应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
  (7)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模型或鸟瞰图。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a.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a)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b)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c)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d)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e)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b.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a)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b)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c)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d)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e)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c.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价值。
  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a)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
  b)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C)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行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d)安装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e)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f)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及水、电等。
  g)养路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h)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D临实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e.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f.二次搬运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g.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h.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班、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i.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
  赁)费用。
  j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k.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2.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a.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b.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c.社会保障费:
  a)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b)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c)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d.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a.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b.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c.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d.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e.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f.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g.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h.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i.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j.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k.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l.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
  3.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4.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等。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各组成部分参考计算公式如下:
  1.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十施工机械使用费
  a人工费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15G
  a)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G1)= 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b)工资性补贴
  工资性补贴(G2)= 年发放标准/(全年日历日一法定假日)+月发放标准/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每工作日发放标准
  c)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G3)= 全年元效工作日X (G1+G2)/全年日历日一法定假日
  d)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G4)=(G1 +G2+G3) x福利费计提比例(%)
  e)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G5)= 生产工人年平均支出劳动保护费/(全年日历日一法定假日)
  b.材料费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十检验试验费
  a)材料基价
  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X(l十运输损耗率(%))]X (1 +采购保管费率(%))
  b)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材料消耗量)
  c.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台班人工费十台班燃料动力费十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2)措施费
  此处只列通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由各地区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行制定。
  α.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b.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本项制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c.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制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d.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周转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
  B)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
  C)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
  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其中:
  1,周转使用临建费
  周转使用临建费= ∑(临建面积×每平方米造价)*工期(天)/使用年限*365*利用率]+一次'性拆除费
  2,一次性使用临建费
  一次性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每平方米造价×[1一残值率(%)]十一次性拆除费
  3,其他临时设施在临时设施费中所占比例,可由各地区造价管理部门依据典型施工企业的成本资料经分析后综合测定。
  e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每工日夜间施工开支
  f.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
  二次搬运费费率(%)=年平均二次搬运费开支额/(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的比例(%))
  g.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一次进出场及安拆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
  h.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a)摸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
  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十施工损耗)X[1+(周转次数一1)×补损率/周转次数一(1-补损率)50%/周转次数]
  租赁费=模板使用量×使用日期×租赁价格+支、拆、运输费
  i脚手架搭拆费
  a) 脚手架搭拆费=脚手架摊销量×脚手架价格+搭、拆、运输费
  脚手架摊销量=[单位一次使用量×(1一残值率))/耐用期÷一次使用期
  b)租赁费=脚手架每日租金×搭设周期十搭、拆、运输费
  j.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
  k.施工排水、降水费
  排水降水费=∑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
  2.间接费
  (1)间接费的计算方法按取费基数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
  α.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间接费=直接费合计×间接费费率(%)
  b.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间接费=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间接费费率(%)
  间接费费率(%)=规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
  c.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间接费=人工费合计×间接费费率(%)
  (2)规费费率
  根据本地区典型工程发承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取定规费计算中所需数据:
  α.每万元发承包价中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
  b.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
  c.每万元发承包价中所含规费缴纳标准的各项基数。
  (3)规费费率的计算公式
  α.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规费费率(%)=∑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发承包价计算基数×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 每万元发承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
  b.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规费费率(%)=∑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发承包价计算基数/ 每万元发承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
  c.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规费费率(%)=∑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发承包价计算基数 / 每万元发承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
  (4)企业管理费费率
  企业管理费费率计算公式:
  a.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人工费占直接费比例(%)
  b.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每一工日机械使用费))*100%
  c.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100%
  3.利润
  利润计算公式与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相同。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为:
  (1)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承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三种:
  a.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b.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c.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由于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含量的比例不同,各分项工程可根据其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的比例(以字母"C"代表该项比值)从以下三种计算程序中选择一种计算其综合单价。
  α.当C>C0值(C0为本地区原费用定额测算所选典型工程材料费占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合计的比例)时,可采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α)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b)当C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c)如该分项的直接费仅为人工费,无材料费和机械费时,可采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该分项的间接费和利润。
  税金=(税前造价+利润)×税率(%)
  税率:
  (1)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
  税率(%)=1/(1-3%-(3%-7%)-(3%*3%))-1
  (2)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
  税率(%)=1/(1-3%-(3%-5%)-(3%*3%))-1
  (3)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
  税率(%)=1/(1-3%-(3%-1%)-(3%*3%))-1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是指从土地使用到与工程建设和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包括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是指通过划拨或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为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固定于一定地点与地面相连接,必须占用一定量的土地,也就必然要发生为获得建设用地支付的费用。
  (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其总合一般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产值的20倍,土地年产值则按该地被征用前3年的平均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其内容包括:
  a.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按政府规定,为该耕地年产值的若干倍,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征用园地、鱼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征收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b.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这些补偿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时,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c.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菜地的,每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每亩年产值的2-3倍,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0倍。
  d.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县市土地管理机关从征地费中提取土地管理费的比率,要按征地工作量大小,视不同情况,在1 %-4%幅度内提取。
  e.征地动迁费。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贴费,拆迁管理费等。
  f.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迁建费,城市迁建补偿费,库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管网、水利等的恢复、迁建补偿费,库底清理费,防护工程费,环境影响补偿费用等。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α.明确国家是城市土地的惟一所有者,并分层次、有偿、有限期地出让、转让城市土地。第一层次是城市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用地者,该层次由城市政府垄断经营。出让对象可以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外商;第二层次及以下层次的转让则发生在使用者之间。
  b.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a)协议方式是由用地单位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双方洽谈具体地块及地价。该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以及需要减免地价的机关、部队用地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
  b)招标方式是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用地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市政府根据投标报价、所提供的规划方案以及企业信誉综合考虑,择优而取。该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
  c)公开拍卖是指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由申请用地者叫价应价,价高者得。这完全是由市场竞争决定,适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
  c.在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时,政府对地价不作统一规定,但应坚持以下原则: a)地价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 b)地价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c)地价要考虑己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
  d.关于政府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各地可根据时间、区位等各种条件作不同的规定,一般可在30-99年之间。按照地面附属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来看,以50年为宜。
  e.土地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要签约,明确使用者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和对土地所有者应承担的义务。
  α)有偿出让和转让使用权,要向土地受让者征收契税;
  b)转让土地如有增值,要向转让者征收土地增值税;
  c)在土地转让期间,国家要区别不同地段、不同用途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占用费
  2.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根据项目的不同,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构成也不尽相同,一般包括以下各项内容。在进行工程估算及概算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1)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后评估等全过程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α.建设单位开办费。指新建项目为保证筹建和建设工作正常进行所需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购置费用。
  b.建设单位经费。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生产人员招募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工程咨询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竣工验收费、后评估等费用。不包括应计人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单项工程费用之和(包括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建设单位管理费率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率按照建设项目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确定。有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期和规定的金额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2)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等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a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工程咨询、评价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勘察、设计、研究试验等所需费用;
  b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等所需费用;
  c在规定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自行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费用。
  勘察设计费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颁布的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和设计费按国家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3)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这项费用按照设计单位根据本工程项目的需要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计算。
  (4)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需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费用或租赁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5)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根据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用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价费字479 号)等文件规定,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计算:
  a.一般情况应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计算,即按所监理工程概算或预算的百分比计算;对于单工种或临时性项目可根据参与监理的年度平均人数按3.5-5万元/人•年计算。
  (6)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分别以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率计算。民用建筑(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占建筑工程费的0.2% ~0.4%;其他建筑 (工业厂房、仓库道路、码头、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等)占建筑工程费的0. 3 % ~0.6%;安装工程;农业、工业,机械、电子、电器、纺织、矿山、石泪、化学及钢铁工业,钢结构桥梁)占建筑工程费的0. 3 % ~0. 6 %。
  (7)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用。
  引进技术及进口设备其他费用,包括出国人员费用、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技术引进费、分矿飞延期付款利息、担保费以及进口设备检验鉴定费。
  α出国人员费用。指为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派出人员在国外培训和进行设计联络,设备检验等的差旅费、制装费、生活费等。这项费用根据设计规定的出国培训和工作的人数、时间及派往国家,按财政部、外交部规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中国民用航空公司现行国际航线票价等进行计算,其中使用外汇部分应计算银行财务费用;
  b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指为安装进口设备,引进国外技术等聘用外国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费、外国技术人员的在华工资、生活补贴、差旅费、医药费、住宿费、交通费、宴请费、参观游览等招待费用。这项费用按每人每月费用指标计算。
  c引进技术费。指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专利费、专有技术费(技术保密费)、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计算机软件费等。这项费用根据合同或协议的价格计算
  d分期或延期付款利息。指利用出口信贷引进技术或进口设备采取分期或延期付款的办法所支付的利息。
  e担保费。指国内金融机构为买方出具保函的担保费这项费用按有关金融机构规定的担保费率计算(一般可按承保金额的0.5%计算)。
  f进口设备检验鉴定费用。指进口设备按规定付给商口口检验部门的进口设备检验鉴定费。这项费用按进口设备货价的0. 3 % ~0. 5 %计算。
  (8)工程承包管理费。
  工程承包管理费是指具有总承包条件的工程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至竣工投产全过程的总承包所需的管理费用。具体内容包括组织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非标设备设计制造与销售、施工招标、发包、工程预决算、项目管理、施工质量监督、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试车直至竣工投产的各种管理费用。该费用按国家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协调规定的工程总承包费取费标准计算。如无规定时,一般工业建设项目为投资估算的6%~8% ,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和市政项目为4%~6%。不实行工程承包的项目不计算本项费用。
  3.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1)联合试运转费。
  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转发生的费用支出大于试运转收入的亏损部分。费用内容包括:试运转所需的原料、燃料、油料和动力的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物品的购置费用和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的工资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运转产品销售和其他收入。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项下开支的单台设备调试费及试车费用。联合试运转费一般根据不同性质的项目按需要试运转车间的工艺设备购置费的百分比计算。
  (2)生产准备费。
  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生产能力的企业,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所发生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a生产人员培训费,包括自行培训、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学习资料费。学习费,劳动保护费等。
  b.生产单位提前进厂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以及熟悉工艺流程及设备性能等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等。
  生产准备费一般根据需要培训和提前进厂人员的人数及培训时间,按生产准备费指标进行估算。
  (3)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是指为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初期正常生产、使用和管理所必需购置的办公和生活家具、用具的费用。改、扩建项目所需的办公和生活用具购置费,应低于新建项目。其范围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文娱室、食堂、浴室等。   四、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由项目筹备期(包括项目设想阶段、项目初选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项目评估阶段)以及项目建设周期(包括项目实施阶段、项目投产经营阶段、项目评价总结阶段)构成。
  在前期策划中,应根据项目各阶段所需时间的具体要求,排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时间表,通常采用甘特图法或网络图法。甘特图多用于比较简单的项目,而网络图则多用于复杂的项目。
  (一)甘特图法
  甘特图由利•劳伦斯•甘特(Gantt Henry L,1861-1919年)发明,也叫做线条图或横道图。它是以横线来表示每项活动的起止时间。甘特图的优点是简单、明了、直观,易于编制,因此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小型项目中常用的工具。即使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它也是高级管理层了解全局、基层安排进度时有用的工具。
  在甘特图上,可以看出各项活动的开始和终了时间。在绘制各项活动的起止时间时,也考虑它们的先后顺序。但各项活动的关系却没有表示出来,同时也没有指出影响工期的关键所在。因此,对于复杂的项目来说,甘特图就显得不足以适应。与网络计划图相比,具有以下缺点:
  首先,甘特图无法完整地表达清楚一个工程项目的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其次,利用甘特图进行动态控制具有相当的难度,即当计划中的某一工作由于各种原因提前或者延迟或者与其他工作顺序改变以后,甘特图难以进行控制。
  第三,甘特图处理问题的规模有限,当项目各项工作间的关系复杂,或者项目的规模大到一定程度时,利用甘特图进行项目的计划工作难度也在迅速增加,以致于单纯采用人工处理的方式,根本无法满足项目管理的需要。
  最后,在甘特图上确定工期十分简单,可以直观地从图上看出,但是关键线路的确定就十分困难,因为甘特图上没有表示出各个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二)网络图法
  对于包括许多相互关联并连续活动的大型复杂的综合建设项目和对实施进度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需要使用网络图,应用统筹方法对项目实施进度作出安排。网络图多用于施工阶段的项目规划与控制。
  1.关键线路法(又称CPM)
  关键线路法是利用最小费用加快法的原理,对项目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因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投入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不同,有可能使构成网络的各项作业活动有几个不同的完成时间。如多投人力、设备,可能缩短工期,但需增加费用。为把整个工期缩短在一个给定的时间内,需制定一个费用最小的进度表;或者在给定费用的情况下,尽可能缩短工期,这就是关键路线法所能解决的问题。
  2.项目评审技术(又称PERT)
  项目评审技术也称网络计划(或规划)技术。
  网络计划技术的基本原理是:首先应用网络图形来表示一项计划(或工程)中各项工作开展顺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通过对网络图进行时间参数的计算,找出计划中的关键和关键线路;通过不断改进网络计划,寻求最优资源配置方案,以求在计划执行过程对资源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监督,保证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最小的消耗取得的经济效果。这种方法被广泛应用在工业、农业、国防和科研计划与管理中,也是一比较先进的控制方法。在工程领域,网络计划技术的应用也很普遍。在注册考试中,也有所涉及,应当予以充分的重视。
  网络计划技术的基本模型是图理论。所谓网络图,是指"由箭线和节点组成的,用来工作流程的有限、有向、有序图形"。所谓网络计划图,是指"有时间参数的,以网图来表达任务构成,工作顺序的进度计划”。
  网络计划与其他表示计划的传统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a.能够运用各种方法方便地进行各种时间参数的计算,有利于计算机程序在现代建设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b.网络图能系统而准确地表达出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和反映出各项工作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依赖的关系,把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工作组成完整的系统来进行研究。
  c.便于在错综复杂的各条线路中找出决定工程进度的关键工作,使计划管理者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确保工期,避免盲目施工;
  d.能够从许多可行方案中,选出最优方案;
  e.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某一工作由于某种原因推迟或者提前完成时,在网络图中很容易计算出它对整个计划的影响程度,而且能根据变化的情况迅速进行调整,保证自始至终对计划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监督; "乒利用网络计划中反映出的各项工作的时间储备,可以更好地调配人力、物力,进优化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总而言之,网络计划技术可以为施工管理提供许多信息,有利于加强施工管理,既是一种编制计划的方法,又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它有助于管理人员全面了解、重点掌灵活安排、合理组织、多快好省地完成计划任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网络计划技术的缺点是在计算劳动力、资源消耗量时,与甘特图相比不是十分直接,着对网络计划技术的改进,这个缺点也将被克服。
  3.网络计划的分类
  (1)按代号的不同区分,可分为双代号网络计划和单代号网络计划。
  a.双代号网络计划。即用双代号网络图表示的网络计划。双代号网络图是以箭线及其两端节点的编号表示工作的网络图。
  b.单代号网络计划。单代号网络计划是以单代号网络图表示的网络计划。单代号网络图以节点及其编号表示工作、以箭线表示。
  (2)按目标的多少,可分为单目标网络计划和多目标网络计划。
  a.单目标网络计划。网络计划所用的网络图只有一个终点节点的网络计划称为单目标网络计划。
  b.多目标网络计划。网络计划所用的网络图有多个终点节点的网络计划。
  以上所称终点节点,是指网络图最后一个节点,表示一项任务的完成。终点节点的特征是没有外向箭线,即没有从该节点引出的箭线。
  单目标网络图和多目标网络图都只有一个起点节点,即网络图的第一个节点,表示任务的开始。起点节点没有内向箭线,即没有指向该节点的箭线。
  (3)时标网络计划。时标网络计划是以时间坐标为尺度编制的网络计划,其特点是箭线长度根据时间的多少绘制。
  (4)搭接网络计划。搭接网络计划是前后工作之间有多种逻辑关系的网络计划。
  (5)按肯定与非肯定进行区分,可分为肯定型网络计划与非肯定型网络计划。
  a.肯定型网络计划。肯定型网络计划指子项目(工作)、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各工作的持续时间都肯定的网络计划。
  b.非肯定型网络计划。非肯定型网络计划指计划子项目(工作〉、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各工作的持续时间三者之中有一项以上不肯定的网络计划。
  (6)按网络计划包含的范围区分,可分为局部网络计划、单位工程网络计划和综合网络计划。
  α.局部网络计划。局部网络计划指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中的一部分,或以一个施工段为对象编制的网络计划。
  b. 单位工程网络计划。是指以一个单位工程或单体工程为对象编制的网络计划。
  c.综合网络计划。综合网络计划是指以一个单项工程或以一个建设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网络计划。
  4.双代号网络计划
  (1)一般规定。
  a.双代号网络图中,每一条箭线应表示一项工作。箭线的箭尾节点表示该工作的开始,箭线的箭头节点表示该工作的结束。
  b.双代号网络图的节点应用圆圈表示,并在圆圈内编号。节点顺序应从小到大,可以不连续,但严禁重复。
  c.双代号网络图中,一项工作应只有惟一的一条箭线和相应的一对节点编号,箭尾的节点编号应不小于箭头的节点编号。
  D双代号网络图中的虚箭线,表示一项虚工作,其表示形式可垂直方向向上或向下,也可水平方向向右。
  E双代号网络计划中一项工作的基本表示方法应以箭线表示工作,以节点i表示开始节点,以节点j表示结束节点,工作名称应标注在箭线上,持续时间标注在箭线下。
  F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可包括工艺关系和组织关系,在网络圈中均应表现为工作之间的先后顺序。
  g.双代号网络图中,各条线路的名称可用该线路上节点的编号自小到大依次记述。
  (2)绘图规则
  a.双代号网络图必须正确表达已定的逻辑关系。
  b.双代号网络图中,严禁出现循环回路。
  c.双代号网络图中,在节点之间严禁出现带双向箭头或无箭头的连线。
  d.双代号网络图中,严禁出现没有箭头节点或没有箭尾节点的箭线。
  e.当双代号网络图的某些节点有多条外向箭线或多条内向箭线时,在不违反第C条件前提下,可使用母线法绘图。当箭线线形不同时,可在从母线上引出的支线上标出。
  f.绘制网络图时,箭线不宜交叉;当交叉不可避免时,可用过桥法或指向法。
  g.双代号网络图中应只有一个起点节点;在不分期完成任务的网络图中,应只有一终点节点;而其他所有节点均应是中间节点。
  (3)按工作计算法计算时间参数。
  a.按工作计算法计算时间参数应在确定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之后进行。虚工作必须同工作进行计算,其持续时间为零。
  b.按工作计算法计算时间参数,其计算结果应标注在箭线之上。
  c.工作最早开始时间的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作材的最早开始时间ESi-j应从网络计划的起节点开始顺着箭线方向依次逐项计算;
  b)以起点节点i为箭尾节点的工作i-j,当未规定其最早开始时间ESi-j时,其值应等于零;
  c)当工作t-j只有一项紧前工作h-i时,其最早开始时间ESi-j
  ESi-j =ESh-i+Dh-i (2.-1)
  d)当工作it-j有多个紧前工作时,其最早开始时间ESi-j应为:
  ESi-j = max {ESh-i + Dh-i }(2-2)
  D工作i-j的最早完成时间EFi-j应按式(2-3)计算
  EFi-j = ESi-j + Di-j万(2-3) .
  e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Tc应按式(2-4)计算:
  Tc =max{EFi-n} (2-4)
  EFi-n一一以终点节点(j=n)为箭头节点的工作刊的最早完成时间。 .
  f工作的最迟完成时间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作i-j的最早开始时间LFi-j应从网络计划的终节点开始逆着箭线方向依次逐项计算。
  b)以终节点i为箭头节点的工作最迟开始时间LFi-n应按网络计划的计划工期Tp确定。
  (4)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的确定。
  a.总时差为最小的工作应为关键工作。
  b.自始至终全部由关键工作组成的线路或线路上总的工作持续时问最长的线路应为线路。该线路在网络图上应用粗线、双线或彩色线标注。

  五、环境保护与可行性分析
  (一)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早在1979年就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并将环境保护列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章第6条中就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986年3月原国家环保委、原国家计委和原国家经委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理办法》第6条也规定"各级计划、土地管理、基建、技改、银行、物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应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纳入工作计划。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征地,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办理施工执照,物资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 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
  以上规定说明,如果项目前期策划中没有环保设计和评价或者做得不符合要求,那么项目就不能得到审批和兴建。所以,拟建项目的环保设计是项目前期策划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下面列出的是我国现行的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标准:
  1.法规和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6)水土保持工作条例;
  (17)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
  (1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1987年国环字(002号)]);
  (20)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5] 117号)
  (21)农业部关于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22)卫生部有关食品管理条例;
  (23)国家医药管理局药品管理条例;
  (24)其他。
  2.通用性标准
  (1)工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2)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l4一73;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
  (4)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 3095-82;
  (5)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6)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一93;
  (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一85;
  (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一2005;
  (9)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
  (1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
  (11)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一2001;
  (12)合成脂肪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7一83;
  (13)甘煎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6-83;
  (14)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8-83;
  (15)制革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9-83;
  (16)石油开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0-83;
  (17)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1-83;
  (18)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
  (19)电影洗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3一83;
  (20)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21)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2)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91;
  (2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2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
  (2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6)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J 161号;
  (27)重有色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3-1985;
  (28)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标准GB 5085一85;
  (29)其他。
  3.行业性标准
  此类标准有很多,如冶金、化工、纺织印染、锅炉排烟、农药,以及放射性物质排放等各行业的专业标准,在此就不逐一例举,有关标准规定见相关资料。
  通常,采用环境保护标准时,若地区(或行业〉规定严于国家规定时应执行地区〈或行业标准,在地区(或行业)没有特别规定时执行国家规定。
  (二)项目前期策划各阶段对环境保护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环保设计中的内容与要求,会因拟建项目性质与特点,所属行业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状况不同而异,但总体来讲可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对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的概述,地点周围的环境现状及所在地区对环境的要求等;二是本项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数量及排放方式等;三是对项目"三废"治理与综合利用方案比较,并评述推荐方案的治理原则、措施、排放标准及预期达到的效果;四是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计
  环保设计的内容与深度随着设计阶段的不同而不同,各阶段的具体内容与要求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中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等情况,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通常需要说明的是:
  1)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
  2)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
  3)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与要求;
  4)存在的问题。
  2.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中,除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环保专业机构或授权的环保科研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外,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中,还应有环境保护的专门论述。其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2)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3)资源开发可能引起的生态变化;
  (4)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5)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初步方案;
  (6)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估算;
  (7)环境影响的评价结论或环境影响分析;
  (8)存在问题与建议。
  3.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内容,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相应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设计依据;
  (2)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种类、名称、数量、浓度或强度及排放方式
  (3)规划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4)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及其简要处理工艺流程、预期效果;
  (5)对拟建项目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6)绿化设计;
  (7)环境管理机构及定员;
  (8)环境监测机构;
  (9)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10)存在问题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