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城市规划的实施
一、城市规划实施的工作进程
城市建设是国家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城市,从提出规划任务到各项工程建设开始,必须分阶段进行,逐步深化。各项工程建设都以规划为遵循,以各项法规、规范、条例、指标等文件规定进行设计,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建设。其阶段分为:
(一)城市规划工作
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为各项工程修建设计的依据。
(二)修建设计
是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是建设施工的依据,由专业设计部门承担。
(三)建设实施
城市规划和修建设计的各个阶段在着手进行之前,都必须具备明确的任务书。规划设计图纸和文件完成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审批后才能实施。
二、建设的条件
(一)建设用地
按规定的手续进行征用。
(二)建设资金
可采用多种渠道、来源和方式来筹集城市建设资金。
(三)建设力量
包括规划设计技术力量和施工技术力量(人、设备、材料)。
(四)制定必要的法令、法规、条例
它是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重要措施

三、城市建设管理
(一)城市建设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1.建设用地管理;
2.房屋修建管理;
3.环境管理;
4.园林绿化管理;
5.道路交通管理。
(二)建设管理的方法和步骤
1.城市用地管理
(1)建设项目位置及用地面积的确定,是根据城市规划布局和建设项目内容要求,在 综合分析用地周围环境的基础上确定的。
(2)确定建设用地的步骤,是建设需征地时,用地单位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屋修建管理
建设单位持湘0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任务的批准文件和该工程的设计图纸,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向建设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3.监督检查
为确保建设工程能按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组织施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派专人到现场验线检查、竣工验收,对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随时进行检查,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