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城市总体布局
城市总体布局是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及工程技术与建筑空间组合的综合反映,是一项为城市合理发展奠定基础的全局性工作。
一、城市用地功能组织
城市总体布局是通过城市用地组成的不同形态体现出来的,其核心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城市功能组织是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分析城市用地和建设条件,研究各项用地的基本要求,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安排好位置,处理好它们的关系,有利于城市健康发展。
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可从下面几方面着手:
(一)点、面结合,城乡统一安排
城市的存在,必须以周围地区的生产发展和需要为前提。城市作为一个点,周围地区作为面,点面结合,在分析地区工农业生产、地区交通运输、地区水利及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对城市总体布局影响的基础上,必须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市区与郊区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全面安排、合理制定城市总体布局。
(二)功能明确、重点安排城市主要用地
工业生产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组成。工业布局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规模和方向。综合考虑工业布置与居住生活、交通运输、公共绿地关系,兼顾新、旧区的发展,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的重要内容。
(三)规划结构清晰、内外交通便捷
结构清晰是反映了城市各主要组成用地功能明确、相互协调,有安全、便捷的交通联系。在规划中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1.城市各组成部分力求完整、避免穿插。
2。充分考虑各区之间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3。反对从形式出发,必须因地制宜地探求切合实际的城市用地布局。
(四)阶段配合协调、留有发展余地
一个城市的形成,需要二三十年。需要不断发展、不断改造、更新、完善、提高。因
此制定城市总体布局时,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1.要合理确定第一期建设方案,建设用地力求紧凑、合理、经济、方便。
2.城市建设各阶段要互相衔接、配合协调。
3.加强预见性,布局中留有发展余地,规划布局要有“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