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布置
    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的水平。
    (一)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
    1.从使用性质分
    依国标规定城市公用设施分为8类:即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大专院校科研设计、文物古迹、其他(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
    2.按城市用地结构等级分
    公共设施分为市级、地区级、小区级配置。
    (二)公共设施用地指标
    1.公共设施指标内容
    公共设施指标是按城市规划不同阶段的需要来拟定:在总体规划阶段,需对全市性和地区性一级的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分布,组织市级和地区级的公共中心;在详细规划阶段,为了进行公共设施项目的布置和建筑单体设计,必须有公共设施分项的用地指标和建筑指标。
    2.指标的确定
    要从城市对公建设置的目的、功能要求、分布特点、经济条件和现状基础等多方面来分析研究。通过人口增长情况、根据各专业系统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根据现状调查和实际需要而确定具体的建筑与用地指标。1980年原国家建委公布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1990年建设部颁布的国际《城市用地分类与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范及1993年公布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可作为拟定指标的依据和参考。
    (三)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
    规划要求如下:
    1.公共设施的项目要求成套配置。
    2.配套设施按与居民生活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
    3.公建分布要结合城市交通组织。
    4,根据公建本身特点及对环境要求而布置。
    5.公建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要求。
    6.公建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
    7.公建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原有设施。
    (四)城市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
    1.公建用地的选择
    主要公共设施的分布是影响城市布局结构和道路系统规划及组织城市的建筑艺术空间的重要因素,在选择用地时应充分考虑。
    2.主要公共设施的用地选择
    全市性大型设施在城市中有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其分布对城市的布局结构和道路系统规划有重要影响,是组织城市建筑艺术空间的重要因素,在选址时应充分考虑。
    城市公共设施一般有以下几类:
    (1)城市中有重要地位的,如市级机关办公楼。
    (2)有重要纪念价值的,如有革命历史意义的建筑及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
    (3)有大量人、车流集散的车站、商场、体育馆等。
    (4)建筑体形大、形象突出的,如大旅馆、剧场、体育馆、广播大楼、电视塔等。
    3.城市中心的组织与分布
    城市中心是居民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城市中心还配置广场、绿地及交通设施等。其分布应考虑以下几点:
    (1)城市中心是城市结构的主要构成部分,带有全市性、地区性、居住性的多级中心。此外,还有专业化的中心,如体育、展览中心等。
    (2)按功能不同其组织方式:
    1)将行政管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中心集中在一个地段。
    2)将上述内容分成几个功能地段,散设在中心地区内。
    3)将单一职能的中心,分设在城市的不同地区。
    (3)城市中心用地的选择,应位于城市
    居住区域的地理中心,以便利群众使用。不同功能的中心。其用地应满足其功能特点和对环境的要求。
    (4)城市中心设施的内容、规模和建设标准,应与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建设条件相适应。
    (5)要组织城市中心的交通。市级中心和地区中心要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6)城市中心应注意创造美好的建筑环境,作为城市景观的主要景区之一。
    (7)在旧城中心区改、扩建时,应保留优秀的地方传统的布置方式和建筑特点。
    国外一些大城市,为分散城市功能,合理组织交通,已建有新的城市副中心。如东京的新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