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初步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    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