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与国外的基本建设程序比较 

中国基本建设程序 美国常规基本建设程序 英国常规基本建设程序
1.提出项目建议书 1.设计前期工作 1.立项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场地分析 2.可行性研究
3.进行项目评估 3.方案设计 3.设计大纲或草图规划
4.编制设计文件 4.设计发展 4.方案设计
5.施工前准备工作 5.施工文件 5.详细设计或施工图
6.组织施工 6.招标或谈判 6.生产信息
7.交付使用 7.施工合同管理 7.工程总表
  8.工程后期工作 8.指标
    9.合同:项目计划施工

  (二)我国勘察设计行业的主要法规  
  在市场竞争中,除国家(或地方)制订了一些必要的法规(如建筑师注册法等)之外,一些行业性的协会、学会也制订了一些职业道德准则,以保证比较公平的,有序的竞争。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法规文件中,其部分主要参考资料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5.民用与工业建筑设计周期定额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7.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8.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9.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  
    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12.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13.勘察设计职工职业道德准则  
    14.建设监理试行规定  
  15.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  
    16.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及可行性研究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2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2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25.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2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1—16条为原规定法规文件。  
    17-26条为后续重要法规文件。
  (三)我国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个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工作到建设、投产,要经历几个循序渐进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身的工作内容。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项目的建设包括以下7项内容: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所在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作好生产准备;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成,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四、项目建议书
它是建设项目发展周期中的最初阶段,提出一个轮廓设想,从宏观上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其主要作用是国家选择建设项目的依据。涉外项目建议书一经国家批准即为工程立项,而随后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可对外展开工作。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有以下6条:
1.建设项目提出依据和缘由,背景材料,拟建地点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资料;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初步设想论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可行性及协作可靠性;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设计、施工项目进程安排;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分析与初估。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它是指建设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和预测建成后的经济效益等。为达到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上的盈利合理性、建设的可能和可行性,业主委托有资格的设计院或咨询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它作为项目投资决策后设计任务、银行贷款、合同、订货、审查及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执照的依据和附件,它的编制必须在国家有关规划建设政策、法规指导下完成。同时,还要有相应项目建设请示批复、环境测试、市场调查、自然、社会、经济方面的有关资料等作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有10条:
    1.总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需求预测和建设规模;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建设条件和场址方案;
    5.设计方案;
    6.环境保护;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估算;
    8,实施进度建设;
    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0.社会及经济效果分析。
  六、项目评估报告
它要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意见,对最终决策项目投资是否可行进行认可,确定最佳投资方案。项目评估报告和决策内容有4项:
1.全面审核报告中反映的各项情况是否确定;
2.分析报告中各项指标是否正确;
3.从企业、国家和社会三方面,综合分析和判断工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分析和判断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对项目做出取舍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最终投资限额规定的决策,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有审批权限的各级部门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