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00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别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一级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90 54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100 60
建筑设计(知识题) 140 84
建筑结构 120 72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00 60
建筑材料与构造 100 6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5 51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100 60
场地设计(作图题) 100 60
二级 场地与建筑设计 (作图题) 均为100 均为60
建筑结构与设备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二、资格证书发放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证书信息栏目消息。